(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党群、纪检、信访、脱贫攻坚、信息、宣传、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史志编纂、医保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对外合作交流、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单位预决算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策法规股。贯彻执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拟订医保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医疗保障政策和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及服务评价体系建设、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及结算政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指导管理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督促经办机构做好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三)价格与监督执法股。组织实施医保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保安全防控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监督规范医保经办业务。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案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制度。监督管理全区医药招标采购工作。承担全区医疗服务收付费价格、支付方式及险种改革工作。编制全区医保基金预决算草案。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医疗保障信息化管理大数据基础建设和数据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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