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职能职责

区商务局职能职责

(一)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牵头协调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七)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负责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设驻彭商务代表机构的管理。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指导外资并购工作。指导协调区内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境)别产业园区工作。

(十)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区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区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一)负责全区会展业促进、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以构建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整合提升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培育新业态和新模式。着力培育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商务发展新优势,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培育内外贸发展新动能,切实打造内外贸流通新亮点。大力发展内外贸易,加强内外贸品牌建设,努力培植新增长点。着力促进电子商务大发展,全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奋力打造“大商务”发展新格局,努力开创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