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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区商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商务扶贫、对口支援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牵头本局重大协议、合同和重大争议案件的涉法条款的审核工作。牵头史志编纂工作。承担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新媒体运用。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商贸流通股。组织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开展重大课题调研,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负责服务业相关部门协调和主要指标(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分析工作,提出建议。负责服务业重大项目收集、储备工作,推进全区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家政服务、住宿餐饮、洗染等居民服务业和会展业的促进与管理工作。做好全区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规范企业促销行为。承担全区市场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工作。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负责编制集贸市场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共同配送等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工作。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城乡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特色商业街区打造、“老字号”建设,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三)综合股(行政审批股)。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猪肉等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措施,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调控机制。推进流通行业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管理直销、汽车(含报废汽车、二手车)流通行业。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药品流通企业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务、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商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牵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承担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促进工作,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协调口岸、海关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研究提出我区参与国际、港澳台多边经贸合作的对策建议,指导协调自贸区、区内国家级经开区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境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组织管理我区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等发展合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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