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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是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承担依法治区、合法性审查、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二)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四)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七)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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