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处理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本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计财装备、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审计、劳动工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后勤保障工作。指导推进本系统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负责本机关群团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年鉴编纂等工作。
法治调研与督察股(依法治区办秘书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察及重大专项督察。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接受镇(街道)和区政府部门(单位)、园区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合法性审查股:
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对镇(街道)和区政府部门(单位)、园区规范性文件报送区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社区矫正工作股(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监督检查全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和基地建设。负责本系统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负责办理区政府被市政府行政复议的案件和产生的应诉案件,负责办理所有以区级各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设立的派出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以及因之引发的行政应诉案件。综合协调其他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协调、监督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协调镇(街道)、部门(单位)在执法中产生的执法争议。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园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将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宣传普及。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承担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园区、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特许执业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审查报批工作。依法组织对企业维权的调解和协调,帮助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及其规范化建设。指导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政治处 :
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意识形态、舆情管理、文化建设、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任免、干部监督、日常考核、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人事人才、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工作。
区司法局设置6个基层司法所:观音司法所、凤鸣司法所、江口司法所、黄丰司法所、谢家司法所、公义司法所。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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