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金融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党建、财务、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安全、信访、内部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宣传、目标管理、国资金融人才培育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群团相关工作。承担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职责。
(二)国资监管股。承担全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产核资、出租、调剂、处置等工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管,负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指导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及激励和约束制度。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区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政府性融资工作。参与策划、指导、规范我区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产整合的融资工作和政府性融资项目的策划和协调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统计、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工作。
(三)金融管理股。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协调服务区内金融机构,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负责推动全区企业改制、培育、挂牌上市等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推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金融风险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