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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示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4-25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的相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双向选择后,拟招用兰利文等2名同志为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窗口办事员的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如认为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28-37612139。

拟招用单位

拟招用岗位

拟招用人员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就业创业证号

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窗口办事员

兰利文

47

511**********500

首次享受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窗口办事员

廖春华

42

511**********655

首次享受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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