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眉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23年1月彭山新城医院参照《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眉山市定点医疗机构常见违规违约行为清单(第一批)的通知》,以及省级飞行检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等进行问题梳理并开展了自查自纠,自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存在一项重复收费的问题,即:手术患者在收取腰麻硬膜外联合阻滞麻醉费的同时收取基础麻醉费用,共124次(29.82元/次),合计金额3698元。根据《成德眉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条款约定,经彭山区医保中心事务会研究,决定追回违约费用369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698元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