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按照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建设相关材料的通知,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眉彭委办〔2017〕48号)等相关精神,区审计局将法治建设与依法审计紧密结合,坚持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审计保障用法,现将2019年部门法治建设开展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审计
区审计局以贯彻落实《眉山市彭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为主线,认真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深入开展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强化审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审计人员应用法律能力,提升审计执法工作成果,完善审计执法责任制体系。将依法行政和廉洁从审相结合。将依法审计与提高审计成果转化相结合,完成审计计划内项目32个。一是加大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保证国家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并全力做好跟踪审计,按照要求上报审计结果,促进了政令畅通。二是加大财政审计力度。对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等情况进行审计,促进预算管理的规范化。三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四是加强对政府投资、财务收支的审计力度,揭示政府投资和财务收支中存在的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
二、推进部门法治建设
(一)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面推进法治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署,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把推进审计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审计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办法,把履职尽责、依法审计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了法治建设和依法审计水平。
3.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三定方案,局内设置法制内审股,负责对全局审计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对审计项目进行法制审理。
(二)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1.严格落实清单制度。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制定权力清单时分门别类,按照审计体制改革后职权变化,认真梳理权力清单,明确权力名称、权力依据。目前,区审计局有10项行政权力,其中8项行政处罚权力,1项行政强制权力,1项其他行政权力。
2.按照《审计项目操作指南》实施审计。一是落实过程控制。从制定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实施、撰写审计报告等各环节进行控制。二是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明确审计人员在行政权力行使中应当履行的职责,促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规范审计权力运行。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区审计局出台了《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分别确定了重大项目审计业务会议、一般项目审计业务会议、审计组审计业务会议的参会人员、会议程序等内容,确保重大决策均通过集体讨论,防范审计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行政执法。一是有法可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处理处罚的规定》,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梳理了处罚依据,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二是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审计执法人员,进行审计执法活动时主动向被审计单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能拒绝出示执法证;完善审计执法人员证件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动态管理。2019年度,区审计局有9名干部参加并通过了行政执法法律知识考试。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落实审计组成员、审计组主审、审计组组长、业务部门、审理机构和审计机关负责人的层级责任。
3.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大被审计单位对行政执行法行为的监督,在开展审计项目下发审计通知书时,将审计“四严禁”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告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注明举报电话。
2019年区审计局无行政处罚案件,无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和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的情况。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19年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情况,也无行政案件及涉及本单位的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及案件。
2.开展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坚持日常法制审理及集中检查相结合,年内所有审计项目在出具报告前送交法制内审股进行审理。在严格日常法制审理的同时,在10月份统一组织了审计项目质量检查,重点对2018年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落实查出问题整改。
3.全面推进审计依法公开。严格依法审计,推进审计公开的实施。立足“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阐释好政策、凝聚正能量”,大力推进审计信息依法公开。
(六)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形式多样。培训结合干部职工大会,采用局领导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股室骨干讲解审计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参与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大讲堂”,邀请市审计局分管法制的副局长和法制科长为全局审计业务人员进行审计审理培训等形式。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审计普法宣传与审计执法实践相结合,在审计进点会议、审计通知、调查取证、意见征求、出具结果文书等审计环节,点对点,面对面,全面推进财经审计法规政策宣传。区审计局报送的“彭山区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获得全市优秀审计项目。
2.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持依法办事,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制度规则意识,促进法治意识形成。全年没有不依法办事、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二是起草或者组织实施单位对新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加强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不断实现行政执法知识的更新。
区审计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不断创新。着力发挥审计全覆盖优势,提高审计监督效能;着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优势,促进“治已病”“防未病”;着力发挥权力监督优势,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着力发挥表率作用,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审计监督职责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