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省、区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工作方案,主要由经济责任审计分局负责,抽调投资审计1人,组成共5人审计组,并结合投资审计、2个乡镇书记、镇长经责审计、村级审计和每季度开展的扶贫资金审计同步开展此项工作。
附件:1.眉彭审报〔2017〕25号
2.眉彭审计〔2017〕14号
3.眉彭审计〔2017〕19号
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
2017年10月1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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