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阳镇大塘村村民委员会并陈国清和李华忠同志:
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安排,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9年6月14日起,对陈国清同志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村党支部书记,李华忠同志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至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请陈国清同志、李华忠同志于审计工作开始时向审计组提交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
审计组组长:方琼
审计组成员:唐丹 冯高平、徐宁
附件:
1.审计“四个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征求意见表
3.被审计单位(人员)承诺书
4.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述职报告(内容要点)
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