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16号)、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发挥审计作用促进稳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若干意见》(审政研发〔2015〕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八条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9年6月起,对各相关单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彭 欣
审计组成员:刘 莉、骆丽娟、唐 丹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机关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2.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征求意见表
3.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