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市审办〔2016〕23号
各区(县)审计局: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市局对各区(县)审计局的审计业务考核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决定增设对区(县)审计局6个单项工作的绩效考核,分别是:审计信息宣传工作、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审计信息化工作、政府性投资审计“三转”工作、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现将考核资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今年单项考评工作请各区(县)审计局将考核资料(纸质和电子资料)于12月25日前报市局对应牵头科室。其中,审计信息宣传考评责任科室为办公室;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考评责任科室为财政审计科;审计信息化考评责任科室为直属分局;政府性投资审计“三转”考评责任科室为投资分局;经济责任审计考评责任科室为经责分局;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考评责任科室为社会保障审计科。
二、报送内容
各区(县)审计局考核资料包括自查报告、考核证明资料各一份。为便于使用考核资料,请各区县根据市局各考核责任科室分工以及单项考核细则的要求,分别进行装订、报送。各单项考评项目由牵头责任科室负责拟制评分标准,提出考评意见,提请局党组会研究审定。
三、报送要求
属于涉密资料的,不得通过腾讯通等非涉密途径上报。未按时报送的,将酌情扣分或取消考核资格。
眉山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