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谢家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事项的规定,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10月21日起,对你单位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30日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许旺胡
审计组成员:钟星、赵小琳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机关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2.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征求意见表
3.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
2016年10月1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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