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事项,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6年10月20日起,对你单位2014年1月至2016年9月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叶龙丹
审计组成员:方琼 税凤群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机关审计纪律八项规定
2.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征求意见表
3.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
2016年10月1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