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案由
违法事实
立案时间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理结果
作出处罚机关和日期
1
汪盛超
/
在河道内非法开采砂石
当事人汪盛超,于2021年12月24日晚上组织5辆运输车欲将友谊坡防洪治理工程河道内砂石外运到位于仁寿县视高街道自己名下的堆料场,在装载外运过程中被区砂管办当场挡获。经现场确认和问询调查,当事人系首次盗采行为,在被挡获前未有砂石被外运出场,区砂管办对现场5辆车次装载的砂石进行核算,共计126.96立方米。
2022年1月4日
《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眉彭水罚字(2022)01号
罚款7万元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2022年3月22日
2
吴建平
当事人吴建平,于2021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安排机具司机费兴远在项目建设施工红线外违规采挖砂夹石。2021年12月22日,经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六〇五大队专业测绘计算,两天共计采挖红线范围外砂夹石788.5立方米。
2022年1月5日
《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款
眉彭水罚字(2022)02号
罚款2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2004元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