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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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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关于处置机械设备的公告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8-02

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的规定,区水利局定于2021年8月4日上午在水利局2会议室公开处置二台机械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处置机械设备数量及起价

1.机械设备2台

2.起价:45000元。

二、报名时间

2021年7月30日—2021年8月3日。

三、报名地点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206办公室

四、报名条件需提交材料

1.国家相关部门核准的含经营废旧金属回收业务项目的企业。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

五、其他事项

1.此次处置的报废机械设备以存放地现状出让。

2.竞买人中标后须将报废机械设备(2)天内搬离现场,一切费用和安全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3.竞买人中标后当场与区水利局签定协议并全额交纳购置款入财政非税专户(转账)。

咨询电话:028—37631291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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