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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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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19-07-05

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案由

违法事实

立案时间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理结果

作出处罚机关和日期

彭山景禹砂石厂

陈骏

在河道内非法开采砂石

2019年3月19日,景禹砂厂在河道内开采砂石,但该砂厂的采砂许可证已经过期,经现场勘测,现场堆方量为453.6立方米,运走用于生产约70立方米。

2019年4月23日

《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五款

眉彭水罚字(2019)02号

罚款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875元。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2019年7月2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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