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
案由
违法事实
立案时间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理结果
作出处罚机关和日期
柳光勇
/
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2019年2月22日,龚家堰水库维护中心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柳光勇等4人将龚家堰大坝护栏破坏了4处,后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当事人指认了现场,破坏的水利工程设施共计金额4640元。
201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眉彭水罚字(2019)01号
罚款30000元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2019年4月3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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