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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彭山区水利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0-01-06

区人民政府: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9〕46号)文件精神,对照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要求,结合我局具体工作,现就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落实法制政府建设责任制度

为加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和指导,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员。一是按照区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对省、市调整的行政权力清单,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四是以多种宣传形式为载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等开展宣传活动,使水法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形式多样,成效明显。

二、依法决策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一是扩大公众参与,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注重调查研究、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本部门的法制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和细化审核程序,并在本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为原则,经过合法性审查后,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进行集体议事,最终由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四是成了彭山区水土保持委员会专家库,开展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咨询工作。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切实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理顺水行政执法机制。科学划分和界定部门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上下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在水行政执法管理中的工作职责,积极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相对集中,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支队伍执法,较好地理顺了执法体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定岗定责、加强理论学习等措施,不断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执法人员的宗旨意识、廉洁奉公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有了显著提高。按照“先考试后拿证,先持证后执法”的原则,完成了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领证工作,全局考取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有61人。三是配备执法执法装备、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为解决调查取证措施不当和调查取证不全面、不规范、不及时以及证据保管不善的问题,配备了专业技术设备执法记录仪10台,逐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推行行政执法现场音像等记录工作,明确了专人负责记录设备管理等工作,按时完成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2019年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3起,已全部结案,下发整改通知书16起。四是加强与公安机关对接,对我局水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做到及时移送,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

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我局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将学法、用法与依法行政,廉政勤政、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水利法制建设,促进新时期水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实现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转变。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随着新《宪法》的修订完成,区水利局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全文学习、专题学习的方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同时,在每年的“12.4” 国家宪法日期间,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宪法权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开展新任中层干部宪法宣誓7人次。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按照“七五”普法要求,我局重点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社会的若干准则》等各项党内法规,全局所有党员认真撰写了学习笔记,参加了相关知识答题等活动。通过学习,党员干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四)加强业务法律法规学习。按照依法治区和“七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和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法,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会议相结合,共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集体学法20余次,主要学习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与水利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报刊,要求大家参加集中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普法学习与实际业务学习相结合,做到定期检查、督促落实,确保学法、用法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

五、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

我局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依法办事作为“七进”活动重中之重。一是继续加强区级水利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确保了各级水利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的学法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水利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增强各级水利领导干部学法的规范性。三是把依法行政主体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根据不同股室、不同职能、不同类型的特点,采取条块负责、业务对口、学用一致、因人施教的方法,加强对有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

六、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一是投诉渠道畅通,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投诉、咨询电话,以及局长信箱、公共信箱、信访邮箱,指派专人维护。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处理工作,努力做到了件件有办理、件件有回音。明确局执法机构水政监察支队为负责水事纠纷调解的机构,出台水事纠纷调解指引,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始终在抓安全工作的长期性上下功夫,坚持安全第一,做好事前防范工作,从源头上抓起,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三是依法办理复议和诉讼案件,严格按照我局行政应诉工作管理办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未发生因违法或不当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七、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一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梳理“1+3”权责清单,完善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程序,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编制统一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各类事项的技术指标、审批环节、管理规范和业务信息系统,及时做好向社会发布公告工作,减少了部分许可项目的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我局优化了行政许可项目依据、申报条件、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机构和人员,使办事群众一目了然。我局派2名工作人员专职政务中心工作,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始终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标准,建立行政审批追责制度,退休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法治化、信息化、公开化。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重新整理了行政处罚清单,并进行细化分解,下发了权力确认通知,将责任落实到各行政股室,并进行了一对一的工作对接;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数据库,依据实施方案及抽查计划组织完成取水户取水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等事项的年度抽查任务。今年以来,共完成抽查20余宗,相关抽查结果及时在局网站公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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