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9月6日对我区41家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各企业按文件要求,及时完成水土保持相关手续,并向我局报备。
现对以下及时完善水土保持手续,并向我局报备的企业进行通报表扬:
1、四川铁通公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四川青龙工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3、四川宏潮表面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4、四川金叶化肥有限公司
5、四川泓华油气田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6、四川友达塑胶有限公司
7、四川正合信置业有限公司
8、四川派力戈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9、眉山市彭山区鑫源气体有限公司
10、眉山拓利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