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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关于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7

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关于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的通知

成都元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谢家镇政府在巡查中发现,你公司在谢家镇李山村六组存在违规倾倒污泥的现象,经我局现场核查,确认你公司在转运中的严重问题,根据《彭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服务合同书》,现责令立即整改如下:

一、自即日起停止倾倒行为。

二、自即日起至8月8日,用泥土完成对已堆放的污泥堆进行临时覆盖,污泥堆下游修筑堤坝,同时做好防渗处理。

三、2017年8月20日前按规范要求转运处置污泥到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置,转运期间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沿途污泥不滴漏、原堆场无剩余污泥、污水不外溢,避免下雨天转运污泥,转运处置完成后对场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处置污泥,今后若发现有违规处置污泥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运营服务合同,将严肃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

2017年8月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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