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湄州河流域2017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眉山市彭山区开展2017年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工作方案》(眉彭总河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结合湄州河流域管理保护方案,制定本四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行动目标
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流域健康的行为;扎实落实巡河制度,对涉河道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道健康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教育,把“治河治水,你我都是责任人”落到实处。任务目标:2016年底全区消灭垃圾河;2017年基本解决小流域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内环境面貌显著改观,河道范围内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河堤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到2018年,全区断面水质阶段性改善,河道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行动任务
湄洲河(彭山段)纵贯青龙、观音、彭溪、凤鸣四个乡镇11个行政村,经凤鸣镇石家村注入东坡区,全长18公里。沿河两岸有涉水工业企业8家(青龙6家、凤鸣2家),畜禽养殖31家,集中安置区5个约1800户、散户约2000户,2016年年初监测水质为劣Ⅴ类。
(一)清河。以河长制工作为抓手,对乱倒垃圾、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改善河道环境质量。
1.生活垃圾整治。对生活垃圾治理,落实流域内居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集中,区转运处理”制度,巩固流域巡查和保洁队伍,确保工作常态化,使河道漂浮物和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2.紧密配合执法职能部门,加强河道综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摸底排查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堆乱弃情况,拆除河道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
3.加强堤坝等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禁止弃渣进入河道,及时恢复植被。
(二)护岸。加强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1.严格落实河段内地方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堆场、汽车坡道、耕种等行为.
3.打击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三)净水。通过开展各种水体污染整治行动,综合整治水环境。
1.严格入河道排污口管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坚持登记与设置同意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监督检查。
2.调查摸清流域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制定整改计划措施,限期整改;配合执法部门,对不达标违法排放强行关停,严禁高污染企业准入。
3.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加快青龙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城西污水处理厂管网,观音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到2017年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
4.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年底前完成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依法关闭或搬迁。
5.农业化学肥料、农药治理。了解掌握本流域农业化学肥料、农药使用状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和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乡、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6.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四)保水。开展保护河道的行动,保护水资源、水环境,提高用水效率,防止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等行为发生。
1.推进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恢复河道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2.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加强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3.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农业节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切实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积极推进工业节水和城镇生活节水。
三、行动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道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湄州河流经乡镇(街道)要按照《眉山市彭山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彭委〔2017〕47号)、《眉山市彭山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眉彭委办〔2017〕98号)文件精神要求,因河制宜,明确各自的目标任务,完成清河 、护岸、净水、 保水任务。
具体时间要求是:
(一)7月底前,流域流经乡镇(街道)参照工作方案,根据年度“四张清单”内容,结合区域内河道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年度“四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7-12月,全面实施“四项行动”。
(三)12月,总结当年“四项行动”经验,制定下一年度“四项行动”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河段长要高度重视,把“四项行动”作为2017年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四项行动”正常推进,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全面落实彭山区河长制巡河保洁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巡查记录和问题处理等,加强河道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重要河段不留死角,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重视抓好“四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动员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道管护的良好氛围,激发全民爱河护河的热情。
(四)加强信息报送。流域流经乡镇(街道)对开展“四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时报送河长办公室。
眉山市彭山区湄州河流域
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