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眉山市彭山工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眉山市彭山区组织召开了四川杉杉新材料220kV输电线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结论:四川杉杉新材料220kV输电线路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已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本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或建议,我公司将及时给予处理与解答。
公示期:2023年11月22日到2023年12月20日
公示单位:眉山市彭山工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佳/13628142008
报备单位:四川省水利厅
报备单位联系电话:028-8693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