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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总河长办公室关于调整河长制组织体系的通知
来源:区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3-06-28

四川彭山经开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河长制组织体系,确保河长制工作的连续性和严肃性,顺利完成年度水质任务,结合领导职务调整,经区总河长同意,对部分区级河长、总河长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眉山市彭山区河长制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名单

结合《眉山市彭山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眉彭委〔2017〕47号),调整我区河长制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调整眉山市彭山区河长制组织体系名录

根据工作需要,对区级河长进行调整,并对应调整相关牵头部门(见附件2)。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名单

      2.眉山市彭山区河长制组织体系名录

眉山市彭山区总河长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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