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17号)的相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双向选择后,拟招用兰利文等2名同志为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窗口办事员的公益性岗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如认为公示人员中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028-37612139。
拟招用单位 |
拟招用岗位 |
拟招用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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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就业创业证号 |
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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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
窗口办事员 |
兰利文 |
女 |
47 |
511**********500 |
首次享受 |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
窗口办事员 |
廖春华 |
女 |
42 |
511**********655 |
首次享受 |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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