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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就业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索引号:1495410037/rlzyhshbzj/2025-00076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rlzyhshbzj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5-04-02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

岗位类别

岗位名称

工作内容

服务年限

人数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城镇公益性岗位

窗口办事员

政策宣传解答、报表

整理填报

3年

1

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

城镇公益性岗位

窗口办事员

政策宣传解答、窗口服务

1.5年

1

三、对象条件

(一)彭山区辖区内“登记失业已连续一年以上”并认定为就业困难的援助对象,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城镇就业困难劳动者;或彭山区辖区内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的援助对象,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城镇大龄就业困难劳动者。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三)熟练运用电脑。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开始,招满为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眉山市彭山区医疗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蔡山东路232号)。联系人:肖杰耀;联系电话:028—37623377。

(三)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下载填写并打印《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见附件),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招聘办法

报名结束后,区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岗位需求,结合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家庭状况、困难程度、求职意愿等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用人单位和报名者双方选择,确定拟招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人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一人合同期限不超过1年半),并进行就业登记。

六、薪酬待遇

月工资不低于2200元,具体由所在单位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028-37612139

附件: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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