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首批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及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通过等程序,许旺等7名同志列入本次公开遴选拟调动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限为7天(从3月10日起至3月17日止)。
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监督电话:028—37621247(区纪委)
028—37620696(区委组织部)
028—37610828(区人社局)
附件:2016年上半年首批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拟调动人员名单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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