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及区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通过等程序,张美艳等2名同志列入本次公开考调拟调动对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待公示结束后进行考察和调动工作。公示期限为7天(从3月10日起至3月17日止)。
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反映,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监督电话:028—37621247(区纪委)
028—37620696(区委组织部)
028—37610828(区人社局)
附件:关于2016年上半年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名单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 眉山市彭山区人社局
2016年3月1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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