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法制办:
按照区政府法制办《关于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审计局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报告如下。
一、查摆问题
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区审计局实际,通过自查,梳理如下问题:
1、审计报告存在引用的法律法规,不属于审计执法主体的情况。
2、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行政违法违规行为,所适用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二、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求真务实,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通过自查整改形成倒逼机制,更好地推动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的解决。使法治思维有新变化,法治能力有新提高,法治氛围有新提升,法治期待有新回应,全面推进法治彭山建设。
(二)具体措施。1、进一步加强对审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省、市各种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2、严格执法把关。明确执法标准和范围,对每一个审计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和项目审理,及时纠正审计执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局审计结论文书、审计文本符合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3、进一步规范审计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省审计厅制定的《四川省审计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有效控制自由裁量幅度,防止权力滥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四)责任人。总审计师曾群牵头,局法制股具体负责落实,各股室(分局、中心)配合完成。
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
2017年8月2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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