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眉山市彭山区“十四五”水安全
保障规划》的通知
眉彭府发〔2021〕15号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眉山市彭山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已经三届区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眉山市彭山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目 录
1. 前言 2
2.“十三五”水利发展的成就 3
3. 水安全保障形势 13
4.“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总体要求 20
5.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管理调度 28
6.构建完备的水网体系 31
7.构建现代水管理体系 34
8.加强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40
9.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48
10.改革创新水利体制机制 52
11.挖掘传承弘扬蜀水文化 56
12.环境影响评价 58
13.保障措施 68
水安全是涉及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事,全党要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军、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的问题。2019年,水利部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思路报告编制工作的预通知》,要求各地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和保障水安全等发展目标编制规划报告。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抢抓国家重大战略机遇、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是我市推进“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和“成都都市圈高品质生活宜居城”建设的关键阶段,是我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全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水利工作迈向高水平、现代化的重要发展阶段。
彭山区按照《四川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眉山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等文件精神,全面总结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认真分析全区水利现状及存在问题,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保持规划连续性,“着眼未来看当前”体现规划的前瞻性,组织编制了《眉山市彭山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以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该规划是未来五年及更长时间我区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十三五”以来,彭山区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稳步补齐,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建设成效显著,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十三五”以来,全区新建、续建水利类项目121个,总投资13.57亿元。具体成就如下:
一、防洪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十三五”期间,彭山区着力加强城乡防洪体系、中小河流、山洪灾害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防洪减灾能力持续提升。
河流防洪治理工程方面,彭山区实施了岷江右岸彭山区青龙大堤黄金滩汇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岷江梓橦河连接段防洪治理工程、府河永权段防洪治理工程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岷江新建堤防1 km,加固堤防护岸1.61km。府河新建堤防2.4km。以上新建整治堤防合计5.11km,其中部分工程对河岸进行美化、绿化,建成生态堤防5km,改善了河道生态环境。岷江右岸彭山区青龙大堤三角井段防洪治理工程、岷江左岸彭山区青龙大堤顺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已于2020年开工建设,目前已完工。以上工程的建成增大了当地抗御洪灾的能力,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体系建设,彭山区已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基本建成雨情、水情、险情、工情、灾情等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强化了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最大程度减轻洪旱灾害损失,实现洪涝灾害人员零死亡。完成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建成县(区)级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实现全区防汛、水文、气象信息资源整合,为防汛综合指挥调度提供了平台支撑。建成江河、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重点部位自动监测点74个,防汛能力、监测预警能力显著提升。
全面修订了防洪应急预案和开展防灾抢险应急演练,定期对山洪灾害防治监测预警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做好抗洪抢险救援物资准备工作。坚持“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原则,积极落实责任,及时调整区防指成员单位,切实做到提前谋划、提前部署、提前启动、提前检查。落实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江河堤防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各类责任人177人,完成全区40座水库“两预案一规程”审批,全面完成山洪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完成全区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经降等论证,2020年将军湖水库、玛瑙坪水库、泉水庙水库三座水库降等为山坪塘。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针对性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各类防汛演练68场。全面开展防汛隐患排查,累计排查重点部位2711处,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实现防汛“三零”目标,圆满完成防汛任务。
(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彭山区以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为重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完成了彭山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报告,出台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考核办法。加强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全区水电站共计9座,其中5座已完成下泄生态流量“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的编制,其余4座已停运,小水电整治工作已全面完成;加强入河排污口整改,整改全区入河排污口41个。彭山区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成为四川省首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彭山经验做法在长江流域推广。
彭山区已全面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年度目标任务。截至2020年底,彭山区用水总量控制在1.913亿立方米,节水工作成效显著,节水机关建设通过市级验收,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通过水利部验收,成为全国第三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二)不断夯实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助推农业增产,产业升级
整合国家小农水重点县项目、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等资金,新建整治渠道660余公里、山坪塘552口,新建蓄水池793口。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84万m³,发展微喷滴灌8.4万余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水保障。
(一)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正式蓄水,工程效益逐步显现
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是列入四川省2012年大中型水利工程“2+10”开工项目。扩建后的龚家堰水库以灌溉和城市供水为主,兼顾乡村人畜供水等综合利用,水库总库容1065万m3,有效库容830万m3,死库容95万m3,项目建成后,解决彭山区黄丰镇、江口街道和东坡区太和镇、土地乡等四个乡镇5.13万亩农田灌溉用水和彭山城区、周边乡镇27万人的饮水问题,设计每年可向彭山区城提供净水量823.5万m3。项目批复总投资为24383.58万元。
龚家堰水库作为彭山区第一座中型水库,项目已通过水利厅蓄水验收,蓄水量已达925万m³,目前每年可向彭山城区供水约1700万m3,为彭山城区、周边乡镇27万人提供强有力的生活和农业用水保障。
(二)形成辐射全域的骨干供水管网,极大地改善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在 “十三五”规划实施期间,截至2020年,通过扩建区自来水厂、扩建锦江供水站,使全区现有7处集中供水工程的供水规模达到8.05万m3/d,分散供水工程5382处;通过铺设眉彭干管,眉山市第三水厂能够顺利向彭山区供水,使彭山区的设计供水规模近期增加7万m3/d,远期设计供水规模增加10万m3/d。截至2020年底眉彭干管实际供水增加为0.75万m3/d(向青龙水厂供水);通过水源工程的建设,极大地缓解了水源不足的问题。通过铺设区自来水厂至青龙镇主干管,极大地缓解了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用水矛盾问题。彭山区共完成四处集中供水工程,新增6.5万m3/d供水规模,总投资为1.327亿元。通过“十三五”规划实施,全区设计供水规模(含眉彭干管)增加13.5万m3/d,实际供水增加4.98万m3/d。彭山区基本形成供水覆盖全域化,基本解决由于时空分布不均、区域发展不平衡导致的供需矛盾,为巩固扶贫攻坚成果、振兴乡村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千湖之城”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大力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维护水工程、保护水资源、修护水生态、改善水环境、弘扬水文化,合理配置水资源,做到生产用水、生态用水“三位一体”,统筹城乡,和谐发展,加快彭山区水环境建设,适应彭山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对水环境建设的需要。
十三五期间,彭山区全面实施龚家堰水库、天生堰水库、大塘湾水库等15座水库库区环湖绿化的景观建设,综合治理全区40座中小型水库水产养殖污染,实行饮用水水源及出厂水水质公布制度,启动全区应急供水水源建设。至2020年,全区饮用水安全全面达标,新增和恢复水域面积19.23平方公里,新增和恢复蓄引提水能力500万立方米,水域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提升至10%。已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工作任务。
(二)水质稳步改善
通过多方位努力,彭山区境内主要河流水质从2016年劣V类、V类为主到2020年全面提升至Ⅳ类以上,其中岷江、府河、毛河、王店河水质达到Ⅲ类,优良水体占比稳步提升。
(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彭山区开展城乡饮水水源地整治和监控,全面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按照《眉山市彭山区关于开展水库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眉彭府发〔2016〕13号)文件要求,彭山区全面开展水库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治理。2017年底完成全区40座水库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各水库库区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加强龚家堰、冒水井、养生沱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全区饮用水水源地标准化建设,饮用水原水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
(四)城乡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不断完善
采用PPP模式新建公义、武阳、黄丰、凤鸣城西、城南污水处理厂等32座污水处理厂(站)。彭山城乡排水及污水处理项目成为全市唯一入选省级PPP示范项目,同时获得财政厅奖励500万元。配套管网建设已完成22.8公里(其中城区7.8公里,乡镇15公里),完成市下达任务的175%。为了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彭山区还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维护管理职责、经费使用管理、考核制度等内容,统一采购运营服务单位,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同时,加强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城市处理量达到2.2万吨/日,处理率达90%。乡镇场镇处理量达到0.9万吨/日,处理率达65%。
(五)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扎实开展了生产建设项目长江经济带执法工作,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平方公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98%,审批率100%,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98%,均超额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完成审批项目77个,验收项目28个,收缴规费514.37万元。
(六)水域生态保护修复稳步推进
“十三五”期间,彭山区针对水域的生态现状,进行生态修复、生态建设工程,以加强生态保护,提高水域内自然净化能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改善和保护水质。具体实施了毛河院子、通济堰带状公园、毛河湿地公园、彭溪河湿地公园、竹韵廊公园等一系列水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亮点工程,总投资约8689.8万元。以上工程的顺利实施,美化了环境,是城市的巨大财富,同时让市民心情愉悦,极大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休闲娱乐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城中有园、园中有城”的生态宜居城市正在逐步形成。
五、水利信息化水平稳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彭山区实施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自动监测站网建设、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预警设施设备配置、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综合保障体系建设等。已建成县(区)级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信息化系统,实现全区防汛、水文、气象信息资源整合,为防汛综合指挥调度提供了平台支撑。建成江河、水库、山洪灾害危险区等重点部位自动监测点74个,防汛能力、监测预警能力显著提升。
六、水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不断深入,多渠道投资水利工程建设有所突破,依法治水管水取得进展、“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水治理体系日臻完善。
(一)持续发力推进河湖长制落地生根,水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2016年彭山区在全省率先推行河长制,创新设立“345”工作模式,即“三个责任、四项机制、 五大治污工程”。制定了《眉山市彭山区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河道及支沟110余公里。完成岷江、锦江、王店河、毛河、彭溪河、醴泉河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打造竹韵廊公园、毛河湿地公园、毛河生态浮岛等生态节点9处。通过多方位努力,彭山区境内主要河流水质从2016年劣V类、V类为主到2020年全面提升至Ⅳ类以上,其中岷江、府河、毛河、王店河水质达到Ⅲ类,优良水体占比稳步提升。2019年7月被纳入全省首批“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创建单位,获评2020中国净水百佳县市第七位,河湖长制工作连续3年位列眉山市第一名,今年8月评为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总河长办公室通报表扬。
(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达到新高度
彭山区各项水利工程建设均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三项制度开展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技术交底、安全培训、质量安全例会为主的各项措施,严格质量控制、紧抓安全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十三五”期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同时,深入开展了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开展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工作和水利工程农民工工资“无欠薪”行动。
(三)移民安置工作务实高效
彭山区“十三五”期间完成移民安置点内部道路硬化1650m2、沟渠整治7.86 km等后期扶持项目。全面完成1074名移民进行直发直补的后期扶持政策和1431户3579人的生产扶持、500人的移民培训、移民所2个移民安置区周边文化广场修建等项目的实施。“十三五”期间移民后期扶持共计完成投资为1865.37万元。切实解决移民的诉求,按时完成移民直发直补和养老保障的发放。移民搬得进、住得稳,移民安居乐业。
(四)水利扶贫攻坚胜利完成
按照眉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两个率先”的总体要求,对全区贫困地区补齐水利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的水利服务。
加快建设供水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灌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建设以及水生态文明建设,全力破解“因水不稳、因水不兴、因水致贫”的难题。让农业灌溉得到有效保障,城区和重要镇(街道)达到国家相应防洪标准,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继续推进生态扶贫工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切实筑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本底,让全区水土流失问题得到基本遏制,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贫困人口收入显著增长,消除绝对贫困。
水安全保障形势
(一)自然与水资源现状
彭山区位于成都平原西南,眉山市北部,地处岷江中游。东邻仁寿,南接东坡区,西与蒲江、邛崃交界,北与新津、双流相连。幅员面积465.08平方公里。彭山区辖凤鸣、观音、谢家、青龙、江口5个街道和锦江、黄丰、公义3个镇,有88个村、655个村民小组,20个社区、210个居民小组(其中青龙街道和锦江镇委托眉山天府新区管委会进行直接管理,管辖面积107.5平方公里)。
彭山区降水量比较充沛,受气候因素影响,降水量季节变化明显。据彭山区气象局资料:1991-2020年彭山三十年平均降水量931.8mm,但近十年平均降水量1040.4mm,近五年平均降水量1167.7mm,降水量整体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
根据《眉山市彭山区水资源公报2019》,2019年全区地表水水资源量31747万m³,比多年平均偏多27.5%。全区平均产水系数0.571,平均产水模数67.98m³/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量5891万m³,水资源总量31747万m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962 m³。
2019年全区供用水总量19130万m³,比上年减少1118万m³。2019年人均综合用水量579.7m³(按当年常住人口计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124.46m³(按2015年不变价计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43.51m³(按2015年不变价计算),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441.2m³,城镇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51.9L,农村人均日生活用水量107.7L。
彭山区境内水资源总量少,时间空间分布不均,无骨干水源工程,自身水调节能力弱,用水80%来自东风渠、通济堰外来引水,供水矛盾较突出。彭山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2.48亿m3,人均水资源量962m3,远低于四川省人均水资源量3200m3,低于全国人均水资源量2100m3。且水资源的地区分布极不均匀,水资源年际及年内分配变化较大。
(二)社会经济现状
彭山区地处成都平原经济圈核心层。位于成(都)乐(山)黄金走廊的中部重点区域,是成都平原经济圈和天府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成渝经济区、天府新区建设的实施,彭山进入一个黄金发展期和机遇叠加期。根据《彭山年鉴2020》,2019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71.9亿元,同比增长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4.8亿元,同比增长10.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4亿元,同口径增长1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实现37600、20137元,分别增长8.5%、9.5%。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企业法人数较“三经普”增长155%。全省县域经济考核,在33个城市主城区类别县中综合排名第15位。
(三)水利发展现状
截至2019年底,目前彭山区有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36座,塘坝2800座,窖池6457座,引水闸43处,泵站561处,机电井62939口。有效灌面达到25.37万亩,占总耕地面积32.73万亩的77.51%。
彭山区水源设施现状情况表
数量(座) |
总库容(万m3) |
兴利库容(万m3) |
|
中型水库 |
1 |
1065 |
830 |
小型水库 |
36 |
1697.63 |
1194.72 |
塘坝 |
2800 |
2178 |
|
窖池 |
6457 |
97 |
|
引水闸 |
43 |
||
泵站 |
561 |
||
机电井 |
62939 |
||
合计 |
72837 |
5037.63 |
2024.72 |
彭山区处于岷江水系,岷江干流(含南河)彭山段上起顺河坝,下至彭眉分界处,河道长度约28.3km。1973年以来累计已建堤防31.6 km。府河系岷江左岸一级支流,府河彭山段从与双流黄龙溪分界的夏家沱开始,至江口街道汇入岷江止,河道长约13.5km。2013年以来累计已建堤防7.7km。彭山城区排洪河、渠密集,排洪河、渠已治理长度为10.13km,待治理河长为15.61km。
随着气候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资源性、工程性、季节性、水质性缺水问题日趋突出。西部丘陵区普遍存在干旱缺水问题,平坝区常受到洪涝灾害的威胁。我区2019年用水量1.913亿m³,与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26亿m³相比,尚余一定水量。
二、水安全保障面临的基本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水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为水利改革发展和水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在研究部署“ 十四五” 规划编制专题会议上强调要通盘考虑加强水利建设,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了今年及后续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排。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目标,我国经济社会进入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水利发展以及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要求更加迫切。省委、省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水利工作,为治水兴川指明了前进方向。彭山区地方党政把水利摆在重要位置,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加快彭山区的水利发展,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地区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事关国家生态安全的大局,任务紧迫,使命重大。近年来,彭山区水利快速发展,但由于起步晚、起点低、底子薄,目前仍处于“夯实基础、筑牢屏障、惠及民生、奋力追赶”的发展阶段,水利基础设施依然薄弱,水利支撑保障条件依然较差,水利瓶颈制约仍然明显。“十四五”时期,彭山区水利发展迎来重要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将面临很多新要求、新问题、新挑战。
(一)水资源总量少,水资源分布不均
彭山区境内水资源总量少,时间空间分布不均,无骨干水源工程,自身水调节能力弱,用水80%来自东风渠、通济堰外来引水,供水矛盾较突出。根据《眉山市彭山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彭山区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2.11亿m3,天然补给资源量4.57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重复计算量0.707亿m3,水资源总量2.48亿m3,人均水资源量962 m3,远低于四川省人均水资源量3200m3,低于全国人均水资源量2100m3。彭山区当地水资源总量少,达到重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1000m3)。
(二)水资源节约与全区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现状不协调
目前彭山区用水以农业灌溉用水为主,占总用水量的42.5%。而现状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5,高于四川省平均水平(0.48),但是低于全国0.542的平均水平;且与发达国家0.7-0.8的差距非常巨大。
彭山区水资源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节水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较为粗放,节水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还需要加强。“自律式”节水运行机制尚不完善,有利于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尚未建立,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没有得到真正体现,节水型社会尚未完全形成,节水仍有潜力。
(三)水利基础设施存在短板
截至“十三五”期间,彭山区城区段的防洪标准已达标,但主要河流的镇(街道)段河道防洪标准未全部达标。彭山区区域时段暴雨量较大,境内部分小流域比降较大,中小河流现状防洪水平仍还有很大差距。“十二五”期间已完成大部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但是彭山区的水利工程,特别是蓄水工程,大部分都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成,受当时的建设资金、技术条件限制,大部分工程建设标准低,施工质量较差,经过长年运行,老化失修,积病成险,使工程不能充分发挥效益,还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病险工程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四)水环境质量需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彭山区水环境质量有了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份河、湖污染负荷仍然超过水体自净能力;小流域水质差,水环境容量不足;河道及水库补水水源偏少;生物多样性缺失;部份河道两岸水土流失,景观缺失;受上游来水及区域面源污染影响,毛河、通济堰水质达标率波动大、不稳定等。因此,流域水环境的持续稳定改善在“十四五”期间还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
(五)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宏伟蓝图下,农村供水工作虽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供水现状还存在诸多不足,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还不尽人意,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全面实现的制约因素。主要问题如:区内集中供水工程水源水量不足,缺少备用水源;源水水质抗风险能力不高;供水工程管网支管建设不足,供水工程入户率较低;供水工程建设初期标准低,工程老化突出;缺乏应急备用水源,抗风险能力低;仍存在分散供水工程。因此,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在“十四五”期间需采取工程措施进一步提升。
(六)涉水事务监管能力亟待加强
现状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缺乏完善的管理标准规范,存在管理不到位和缺位的突出问题。同时,监管权责和程序不明确,监管力度整体薄弱,监测体系不健全。渠首用水计量设施、水文监测设施等覆盖不到位,监管手段落后,水平不高。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体系不完善。涉水管理体制不完善,水利一体化管理体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已建工程管理效益低下,水利部门“重建轻管”的局面没有根本转变,已建工程良性运行的体制机制没有建立,管护经费落实不到位。在大量水利项目实施主体基层化的情况下,基层水利建设管理能力亟待提高和加强。水利信息化、智慧化水平不高,信息化组织机构不够完善,专业人才不足,信息化建设及运维资金投入不足。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总体要求
根据我国“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等,为“十四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发展保障指明了方向,彭山区水利改革发展迎来了重大机遇,也面临重大挑战。随着国家生态文明战略的深入实施、国家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的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特别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全面建立,如何谋划“十四五”时期治水工作的顶层设计,构建彭山区水利发展保障体系,做到空间均衡、系统治理,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一)落实治水方针
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14日专门就治水发表重要讲话,系统分析了我国水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精辟论述了治水的战略意义,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为做好新时代水利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指南。
彭山区位于成都平原西南,眉山市北部,地处岷江中游。东邻仁寿,南接东坡区,西与蒲江、邛崃交界,北与新津、双流相连。战略优势地位突出,水生态环境优势明显,需要以水利发展为核心,深入落实“十六字”治水方针,切实把节约用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实现节水优先;切实处理好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水与生态系统中其他要素的关系,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草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系统治理;切实处理好在解决水问题上政府与市场关系,发挥好协同作用,实现两手发力。
(二)践行改革发展总基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呼唤新理念、新思路、新视角、新方法。水利部提出我国治水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深刻变化,从人民群众对除水害兴水利的需求与水利工程能力不足的矛盾,转变为人民群众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需求与水利行业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把“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作为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内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标志着水利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彭山区要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为契机,加快转变治水思路和方式,进一步完善大中小微并举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防洪、供水、生态等综合保障能力;从法制、体制、机制入手,建立一整套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从根本上让水利行业监管“强起来”,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解决水问题的必施之策
当前,彭山区河湖尚未完成系统治理,水灾害威胁依旧存在,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不够、农村水系尚需系统整治、水治理体系尚待完善等问题日益凸显,需以水安全保障规划为指导,切实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与水利发展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而加快实现区域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水安全公共服务普惠性和均等化水平。
——节水优先,高效利用。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加快形成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补齐短板,提质升级。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对水利的需求,根据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规划,统筹推进,补齐水利工程短板,加快构建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生态网络,强化水利工程生态属性,优化水资源调度,加快智慧水利建设,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人水和谐,系统治理。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规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给水域以最适空间,给水资源以最低消耗,给水生态以最大保护,给水环境以最小污染,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人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均衡,实现人与水和谐共生。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以流域为单元开展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地表地下、城市农村,系统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依法治水,强化监管。加强水法治建设,严格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对河湖水域岸线、水土资源、水工程、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监管,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转变。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统筹利用价格、税费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坚持创新驱动,大力推进水利科技创新,不断增强水利现代化发展活力,加快构建现代水利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不断提升水利服务民生的质量和水平。
——坚持多规合一、目标协同。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加强本规划与空间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发展、旅游发展等平行规划,与流域综合规划等涉水专项规划的衔接,确保目标协同、功能互补、形成合力。
三、规划范围及对象
规划范围为:彭山区行政区域内的凤鸣、观音、谢家、江口4个街道和黄丰、公义2个镇。国土面积357.58km2。
四、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2019年;规划期限:2021~202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2035年。
五、发展目标
合理确定2025年及2035年水利发展指标体系。继续完善水资源综合利用、防洪减灾、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供水灌溉一体化建设、智慧水利体系,优化治理开发,推进工程管理现代化。通过加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不断提高防洪减灾能力,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水资源综合管理能力。到2025年,全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水利工程补短板夯弱项加快推进,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程度明显增强,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全面提高,水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一)总体目标
(1)2025年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将“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期目标统筹考虑。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力争将彭山区建设成为全市水利强区。
在节约用水方面。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明显增强,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建立,全社会节水护水惜水意识明显提高。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在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创建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和园区;建成一批节水型小区、事业单位。到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32亿m³以内,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低于眉山市目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饮用水源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
在供水保障方面。加强灌区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供水灌溉体系,城乡供水保障和抗旱应急能力明显增强,规模化供水覆盖程度明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在河湖保护方面。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涉水空间得到有效管控,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三条”红线管理,建立水生态文明体系。河湖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水环境状况明显改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区水土保持率提高到82%以上。
在水旱灾害防治方面。完成防汛薄弱环节建设,重点城镇、重要河段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排涝标准,全面消除现有病险水库安全隐患,五级及以上堤防达标率提高到80%,防汛抗旱能力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现代水利制度方面。水利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水资源管理、水利投融资、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水价等方面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涉水监管制度基本建立,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水利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利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水利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水利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建成,水利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
在蜀水文化方面。 蜀水文化建设成效明显,水利行业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水情教育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开展彭山水文化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水利工程文化内涵不断丰富,水利职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
(2)2035年
展望2035年,彭山区水安全保障目标为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协调的现代水治理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抗旱保平安、稳定充足水资源、优美健康水生态、优质宜居水环境、先进丰富水文化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水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供更高水平的水安全保障。
专栏1 彭山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主要指标项 |
现状 |
2025年 |
眉山市2025年 |
四川省 2025年 |
备注 |
防洪抗旱减灾 |
1 |
五级堤防达标率(%) |
[66] |
[80] |
[80] |
[80] |
预期性 |
2 |
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率(%) |
[70] |
[100] |
[100] |
- |
预期性 |
|
水资源节约利用 |
3 |
用水总量控制(亿m³) |
[2.26] |
[2.32] |
[15.4] |
[<330] |
约束性 |
4 |
万元GDP用水量下降(%) |
[30] |
不低于市定目标 |
不低于省定目标 |
以国家下达的目标为准 |
约束性 |
|
5 |
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
[26] |
约束性 |
||||
6 |
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 |
[0.53] |
[0.53] |
≥0.5 |
约束性 |
|
城乡供水保障 |
7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85] |
[95] |
[90] |
[88] |
预期性 |
8 |
农村集中供水率(%) |
[95] |
[98] |
[93] |
- |
预期性 |
|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
9 |
水土保持率(%) |
[72] |
[82] |
[80] |
[>78.5] |
预期性 |
水利行业强监管 |
10 |
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 |
[30] |
[>90] |
[>90] |
[>90] |
约束性 |
注:1、规划指标带[ ]为期末达到数,其余为5年累计数。现状指2019年数据。 2、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率=已进行除险加固的水库和水闸数/全区病险水库及水闸总数。 3、堤防达标率是指5级及以上堤防长度中,达标堤防长度占比。 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自来水供水人口/农村总人口。 5、水土保持率是指区域内非水土流失面积占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6、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中,重要河湖是指设立了市级河湖长的河流和湖泊,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指划定了河湖水域岸线监管范围、明确了岸线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的重要河湖数量占重要河湖总数量的比例。 7、四川省2025年的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的下降比例8%(之前“通知”为15%)最终以国家下达的指标为准。 |
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管理调度
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完善节水激励机制、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一)建立以水功能区为基础的水资源保护制度
制定水功能区管理条例,以主要江河水功能区为单元,根据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控制污染物入河总量;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实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制定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合理划定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范围,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安全监督管理。
(二)逐步建立水生态保护制度
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主要河流生态用水标准、控制指标及地下水系统的生态控制指标,在水资源配置中统筹协调人与自然用水,建立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维护河流健康。
(三)建立健全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协调机制,完善流域与区域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合理划分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职责范围和事权,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彭山区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水资源的机制,加强对全区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配和综合管理。
二、实施节水行动
强化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以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为依据,严格实行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审批关,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强化取水许可和监督管理。按照取水许可管理规定,理顺取水许可管理体系,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推进规范化管理。
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建立水资源费合理调整机制,健全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建立征收目标责任制和分级征收制。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水资源费,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
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要建立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要依法制定和完善水资源统一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
建设节水社会主要指标: 到2025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低于眉山市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32亿m³以内。 届时,形成健全的节税政策法规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严格控制全区用水总量,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扇叶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农业节水:推进灌区的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因地制宜建设节水示范灌区。 工业节水:对区内企业实施水技术改造,带动全区工业节水向前发展,到2025年,工业用水实行全部计量,计量率为100%。 城镇生活节水:按城市生活节水标准规划发展并由城区向场镇推进。通过强化管理,建设和推广节水设施逐步使用水定额得到控制,并使总用水增长率逐步降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 |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按照“挖潜力、强骨干”的思路,抓紧推进一批标志性的重大水源和引调水骨干工程,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开展灌区灌排渠现代化升级改造,全面提升彭山区水资源配置和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推进长征渠彭山支渠建设
长征渠引水工程是国务院批复《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大型水利工程。依据省政府安排,眉山市积极努力推进长征渠引水工程、晋凤水库等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目前,长征渠规划建设到彭山区边界,但彭山区内的渠道还未进入建设规划。考虑到彭山区远期规划的用水瓶颈,为解决岷江彭山区西山自蓄水区的缺水问题,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均提议修建,认为建设长征渠彭山支渠,争取长征渠引调水工程供水十分必要。“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长征渠彭山支渠的前期工作。
二、加快水源工程建设
在“十四五”期间,要切实加大拟建配套中型水库的前期工作力度,争取完成双凤水库扩建的前期工作。
长征渠总干渠修建到眉山市东坡区晋凤水库,从晋凤水库修建的彭山支渠经途径双凤水库,可以完全满足双凤水库扩建后的补水需求,从而可以作为彭山区主水源地,解决彭山区城镇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态用水。从而保障彭山区的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
为解决彭山区安全饮用水的水源水量补给不足、水质保障率低、缺乏应急备用水源等实际问题,根据彭山区全域供水的总体思路,结合彭山城乡发展规划及园区发展规划,统一规划构建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
规划在全域布置新建三纵四横共七条供水主干管,实现全区的水量统一调配。主供水管道与现有供水管网进行适当连接及延伸,使全区区自来水厂、二水厂供水干管及黄丰供水站实现互联互通,互为补水,提高供水安全性。
主干管网主要为四纵三横七条干管。
四纵分别为:原义和—谢家—公义、区自来水厂—原观音镇(沿103国道布置)、区第二水厂—原武阳、江口—民胜村。
三横分别为:原保胜—区第二水厂、区自来水厂—谢家、江口—黄丰。
四、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现代化农业建设要求,加快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加强灌排工程体系改造。彭山区“十四五”规划将持续对大型灌区以及中小型灌区工程设施的达标改造和提档升级,夯实灌区现代化基础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渠首除险加固、干支渠衬砌、有条件斗渠的管道化改造、灌区自动化建设等为重点,保障全区粮食安全。
到2025年,根据眉山市《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实施规划》,彭山区节水灌区建设的主要任务为红光支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纳入《眉山市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实施规划》《眉山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眉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工程的建设,将会极大的节约区域水资源,促进灌区工农业生产,灌区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用水得到极大的保证。
1.结合省市长征渠规划,“十四五”期间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长征渠彭山支渠及双凤水库扩建的前期工作。 2.在“十四五”期间,根据彭山区全域供水的总体思路,结合彭山城乡发展规划及园区发展规划,统一规划构建城乡一体化供水网络。新建主干管网(四纵三横七条干管)、新建区第二水厂水处理设施、扩建黄丰供水站、新建自动化监控系统、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入户管网。 3.在“十四五”期间,实施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红光支渠整治工程、通济堰彭山区灌区渠道整治工程。积极推进眉山市彭山区古佛堰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 |
利用新思维理念、现代管理方法、先进科学技术和高素质管理人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构建科学、法治、高效、规范的现代水管理体系,全面提全面提升水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水法治建设
坚持依法治水。坚持立改废释相结合,积极协调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健全完善地方水法规体系,依法为水利改革发展保驾护航。近期重点推动实施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水利工程管理等市级地方性立法;按照省市部署安排,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做好河道管理保护,占用水域补偿等省政府规章的立法调研工作。
二、加强涉水监督管理
运用行政手段,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涉水监督体系,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大监督格局,加强监督能力建设。
三、做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
彭山区“十三五”期间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1座(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截至2020年7月,水库已通过蓄水验收,移民安置工作已结束,无遗留问题。彭山区“十四五”规划期间拟扩建双凤水库,拟投资8.5亿元, “十四五”期间预计完成移民规划工作,“十四五”规划中暂不考虑扩建双凤水库移民安置相关内容。
移民后期扶持目标:到2025年,眉山市彭山区大中型水库移民群众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加速完善,移民村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库区和安置区产业转型加快升级,移民群众增收致富,水库移民生活生产水平达到全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发展的目标。
四、强化水安全风险管理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妥善应对防洪、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利工程等领域及水库移民稳定风险,制定完善防洪抗旱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水安全重大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应对水安全极端情况和各种困难局面,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经济调节
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依法征收占用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开展跨界河流生态补偿,推行洪水保险试点。通过征收水资源税、实行阶梯水价、收缴水费等经济手段,倒逼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
六、加快智慧水利建设
按照“强感知、增智慧”的思路,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智慧水利建设,增强水利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
(一)加快工程管理监测系统建设
加快推进工程管理监测系统建设。系统以GIS为平台、以综合数据库为基础,以空间化为主要特征,将水库、水闸、泵站、小水电等水利工程运行信息、基础信息等和电子地图上的空间对象关联起来,直观、形象的反映水利工程情况。同时系统根据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考核标准设计功能,通过加强工程维修养护的管理,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的管理的效率与水平。加强彭山区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的防汛通信预警系统、水库人工监测系统、数据处理中心、通信系统、预警中心等建设,增强水库洪水预警和调度,增补或修复损坏的必备监测设备。实施水库防汛通信预警系统和大坝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水位站、视频、图像观测设施等,实现水情信息自动采集传输到区级预警平台。
(二)河长制智能管控系统
根据彭山区河长制信息化、智能化的发展需要,加快建设河库渠管理信息系统、河库渠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和水利视频监控系统。按照“物理分离、逻辑统一”的思路,采用统一的接口规范、安全标准、数据目录等,建设彭山区智能河长“大数据”平台,整合水利、环保、住建、工信、气象等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类涉水企业大量河道、湿地、水库、浅滩、管网、水厂等数据和信息,打破政府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使数据融合贯通、共享运用,并以此为基础,使应用智慧提升。
(三)完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系统
结合防汛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以各镇(街道)为单位规划建设彭山区旱情监测预警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旱情信息采集系统、旱情监测站网、旱情综合数据库和旱情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建设。完善彭山区防汛指挥系统及应急通信建设,各镇(街道)为主要对象完善防汛指挥和应急通信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防汛通信系统建设、水雨情监测系统建设和中小河流水文水资源预测预报系统建设等。对于周边有村(镇)和农田等保护对象的山洪沟,升级改造山洪灾害预警系统。
(四)水利系统能力建设
整合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防汛指挥等业务系统的相关功能,为防汛工作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防汛抗旱综合系统涉及汛情通报、防汛抗旱监测、防汛重要信息等资料进行集中展示、上报,同时,将防汛抗旱管理由传统的人工管理转变为更加准确、迅速、及时的计算机机管理。系统在功能上应满足防汛抗旱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流程设计应适应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的要求。
七、加强水利科技创新
强化水安全科技支撑。全面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坚持需求导向,加强顶层设计,着力突破重大水利科技问题,加紧健全完善优化科技资金投向、促进科技资源整合、推动创新链条融合的体制机制,增强水利科技创新能力。集中财政资金开展公益性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大对重点科研基地和重点科研机构的投入,加大对科技示范园区和科技信息服务载体的投入,加大对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方向型”创新团队的投入,努力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广泛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和先进装备武装水利行业,引导和促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水利管理能力现代化。
八、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人才强水。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人才,不断培育壮大水利干部队伍和技术技能人才队伍,着力提升水利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岗位流动、在水利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水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
专栏4智慧水利及移民后期扶持
1.“十四五”期间,规划针对全区范围内的中小型水库安装智能管控系统平台建设,实现供水、分水、计量等实现远程操作、监控,并将数据汇总至区级平台。 2.“十四五”期间规划对全区内毛河、王店河、通济堰等9条主要河流安装智能管控系统平台建设,实现计量、远程操作、监控、灾害预警等,并将数据汇总至区级平台。 3.“十四五”规划对全区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建立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对水土流失发生、发展、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进行长期的.调查、观测和分析,逐步建设水土保持现代化体系。 4.加快防汛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强化监测分析和评估。完善彭山区防汛指挥系统及应急通信建设,对于周边有村(镇)和农田等保护对象的山洪沟,升级改造山洪灾害预警系统。 5.根据“十四五”移民规划,至2025年,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提高移民收入水平、建设改善美丽家园等目标。 |
立足“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原则,以打造量足质好、河畅水活、岸绿景美的绿色生态水网为抓手,构建人水和谐、健康秀美的水生态系统,同时,注重水土保持等面上工程的治理,“点、线、面”结合,通过水源地保护、水系生态治理、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水污染防治、湿地保护与修复等系统举措。通过改善全域生态,发展全域旅游,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使山水、城乡更富韵味、更有灵性,构建生态和谐河湖健康发展新格局。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河长制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切实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活动,加强流域监管,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清理,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巩固整治成果。深入推进落实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落实管理保护责任,形成监督到位、考核严格、保护有力、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局面。全面建立湖长制,严格湖库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库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库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大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湖库生态治理与修复,健全湖库执法监管机制。全面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规划,严格督促检查问责,纵深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生态需求保障主要有以下措施。
(1)水利枢纽生态用水调度
为了维护彭山区主要河流的生态系统健康,保障河流生态基流,必须加强流域综合管理,协调上、下游生态环境用水,在不同时间尺度和不同空间尺度满足河流基本生态环境流量的要求。
加强通济堰、东风渠灌区水量调配,建立生态可持续的水量调度方式,以维护河流健康、促进人水和谐为基本宗旨,统筹防洪、发电等水利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运用先进的调度技术和手段,逐步修复生态与环境系统。重点加强对彭山西山片区通济堰灌区和东部片区东风渠用水调度,以满足毛河、彭溪河、王店河等河流、渠系生态需水要求。
根据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用水等需求,结合水雨情预报,制定调度方案,在防洪形势和来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施有利于满足上述用水需求的蓄泄调度。
(2)生态补水
彭山区较多水库为囤蓄水库,水库的集水面积普遍较小,需从东风渠、通济堰等引水进行补充,以保障水库的最低生态水位要求,其中龚家堰水库由东风渠眉彭干渠引水经红光支渠输水补给,天生堰水库由东风渠引水补给。加强与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的供水协调,保证彭山区城乡生活、生产和水库的生态用水需求。
(3)生态需水保障研究
流域生态基流主要根据相应水文长系列水文资料,采用水文计算法获得,只保证了河段最基本生态需水要求。需进一步加强河道、水库重要水生生物保护,制定更加科学的生态环境用水量标准,为水资源管理、水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另外,根据流域治理开发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和新要求,开展区域生态环境需水研究,制定合理的生态调度计划,以满足生态环境用水需求,保护生态环境健康。
三、加大河湖管护力度
以彭山区自然水系和“五湖四海”组成的现代水网格局为基础,针对生态资源丰富、经济社会扰动较大的河流,以河流流域生态系统健康为目标,提出河流生态保护修复任务。综合运用清淤疏浚、截污治污、生态防护、调水引流、控制开发等措施,打造生态河道。争取2025年前实现河湖基本得到系统整治,实现河水长流、库中有水,人水和谐共处。
统筹考虑水灾害、水生态等问题,根据水系格局、城镇分布,选择重点河流、河段,逐步实施综合整治,通过建闸蓄水、水系连通、植物修复、岸坡靓化等措施,全面提升河道沿河环境、改善沿河生态、提升河流生态保护能力。加强河道拦蓄、水系连通、生态修复、库河调度,确定主要河流生态水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合理水位。
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动实施农村小河道、小河沟、小坑塘清淤疏浚、植被修复、岸坡整治和河渠连通,建设乡村生态河塘,完善灌排体系,提高农村地区水资源调配、水质改善、防灾减灾和河湖保护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以全域水城建设为主线,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进城镇化进程,让“以水兴乡”成为乡村振兴根本依托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展现美丽乡村的发力点。
实施“清河行动”,坚决查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破坏河湖水域岸线的违法行为,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为修复河湖生态环境、恢复广大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空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和水环境治理
一是实施眉山市彭山区雨污管网建设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后可有效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完善城乡雨污排放功能,保护城乡饮用水水源,对于有效保护岷江水质,改善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贯彻国家长江大保护政策具有积极重要意义。二是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强化入河湖排污总量和浓度管理,优化调整入河湖排污口、取水口布局,对问题突出、威胁饮水安全或水质严重超标区的排污口实施综合整治。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以拟扩建的水库及长征渠彭山支渠为重点,实施水源地保护提升工程,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结合部分水库湿地工程,实施水源地安全警示、隔离防护、水源涵养和修复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三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开展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加强河湖库生态调度研究,健全生态用水统筹调配机制。
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以总氮、总磷、氟化物、全盐量等影响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污染物为重点,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努力恢复岸绿、景美、水清、堤固、河畅的水生态环境。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禁向地下排放污水。积极实施人工湿地等水质净化工程,改善水资源质量。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加强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配套建设。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禁向地下排放污水。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合理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限养区;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重点实施秸秆还田、秸秆青贮氨化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农村清洁示范工程,解决好农村生活污水、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等造成的污染问题。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以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改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为目标,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和管理为突破口,坚持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与应急能力建设,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六、实施水生态修复与治理
根据实地查勘情况,拟主要建设生态湿地、河道生态护坡,营造湿地涵养林、滨水植物带、生态缓冲带和生态涵养林、岸坡缓冲带(水源涵养林),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生态防护系统,维持和修复流域自然生态环境质量,维护湖库和重要水源地的生态安全。
逐步退出龚家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现耕种的经果林地,避免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农药、肥料污水进入水源地保护区,采取分批栽植生态涵养林的方式对污染物进行拦截、过滤和净化,有效保护水源地水质,改善水源地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七、实施河湖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
加强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构建“湖河相连、水系相通”的大水城空间格局,形成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余缺互补,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现代水网,保护河湖湿地水源涵养空间,扩大行洪能力,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恢复河湖生态系统及其功能。通过新建、整治中小型水库、小流域河道综合治理与现状水资源缺水镇(街道)、村、社区和新开发区域内的下一级水利工程、引水补源工程、防洪减灾和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为主的引水工程实施对接连通,以科学合理的调配、利用保护现有水源和新兴构建的水资源。
立足“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原则,以打造河畅水活、岸绿景美的绿色生态水网为抓手,统筹城乡水资源,引水入城入乡,临水而居、依水而活、傍水而旺,实现天蓝地绿、林水相依、水清城美、人水和谐的目标。
针对湿地退化、生态脆弱、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地区,以生态恢复为目的,按确有需要、生态可行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补水河道和连通方式,实施江河湖库连通工程。通过综合治水,将区域内水利工程相互贯通,形成水源纵横连通的空间网络调水体系,提高调水能力,实现空间均衡。
八、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彭山区“十四五”水土流失治理范围主要包括水土流失严重,具有重要的土壤保持、防灾减灾等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的区域,主要治理措施包括坡耕地整治工程(坡改梯、保土耕作)、人工林草措施(水保林、经果林、人工种草)及配套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塘堰整治、蓄水池、沉沙池、排灌沟渠、田间作业道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为政府各部门联合社会力量共同预防、治理的面积。
“十四五”规划实施后,彭山区每年可减少土壤流失量2.99万t,年蓄水保水量 631.67万m3,区内水土流失基本得以控制,植被覆盖率和绿化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得以可持续发展。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提高,小气候和土壤肥力改善,作物产量提高。区域景观环境优化,城乡环境改善,农民收入增加。通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将产生良好的调水保土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规划的实施对彭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专栏5水生态保护
1.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彭山区内主要治理项目包括区内水源地的保护与治理以及龚家堰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 2.河湖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彭山区水美乡村建设的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 3.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km2。 |
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为优化防洪空间布局、加快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强洪水风险防控能力,尽快完善江河安澜的防洪体系,在“十四五”期间的重点项目主要以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重点建设项目
防洪保障目标:河湖防洪体系基本完善,五级堤防达标率达到80%以上。基本形成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体系,现有小型以上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率100%,小(1)型以上水库运行管理基本达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
一、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坚持以防为主,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加快推进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开展区域内水库、水闸、堤防等工程设施隐患全面排查和安全鉴定,提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十四五”期间,重点做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开展和实施,进一步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加强主要江河和中小河流防洪治理
突出河道全流域治理和生态化治理理念,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统筹,防洪、蓄水、生态并举,突出重点河段、重点区域,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彭山区防洪体系下一步的主要工作为继续实施中小河流(3000km2以下)治理,以洪涝灾害发生频繁、灾害损失严重,沿岸需要保护的城镇、乡村、人口、耕地较多河流的河段为重点,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继续推进岷江、府河流域城镇段、王店河流域的综合治理,使治理河段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跨城区河段实现生态整治,保持河道的自然性、蜿蜒性和断面多样性。
三、加强山洪灾害防治
继续抓好区内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以重点防治区和近期发生山洪灾害的地区为重点完善“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工程措施方面,按照“护、通、导”相结合的要求,根据重点山区河道地形、地质条件,因地制宜采取清淤疏浚、护岸、排洪渠建设等措施。
非工程措施方面,一是按照扩大山洪监测覆盖范围、加大监测密度、提高预报精度、升级预警设备的要求,以学校、村庄、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地区为重点,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二是加强中小河流及重点区域水文、气象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完善气象监测站网布局,合理调整和增加监测站点,通过升级改造提升区域气象站实景监控能力,增强气象服务针对性,努力提高区内防汛减灾的信息化和管理能力;三是逐步完善防汛抗旱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山丘区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四是加强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做好防汛抗旱指挥信息化系统。
四、加强防洪减灾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应急组织体系,全面落实以防汛抗旱应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加强各级防汛抗旱督查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完善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各级各类防汛抗旱预案,重点抓好基层单位防汛抗旱预案的编制。加强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队等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提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强化监测分析和评估。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增加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健全洪水超限、干旱等级和水利工程除险三项应急响应机制,探索建立洪水保险制度,强化旱涝灾害风险管理。修订完善重点河流、湖泊、水库洪水防御和调度方案,加强防汛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抗旱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抗旱应急调度,加快建成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1.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大石包水库、莲花塘水库等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完善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和雨水情测报设施。 2.主要江河和中小河流防洪治理。 主要江河:完成岷江右岸彭山区青龙大堤三角井段防洪治理工程、岷江左岸彭山区青龙大堤顺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续建工程,完成岷江左岸彭山区青龙大堤气死洞段防洪治理工程、岷江左岸彭山区青龙大堤友谊坡段防洪治理工程、岷江右岸彭山区青龙大堤杉树滩、南方家私河段防洪治理工程。积极推进岷江彭山区青龙大堤城区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岷江彭山区青龙大堤白庙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工作。 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完成彭山区府河江口街道泉水段防洪治理工程、彭山区府河江口街道江口段防洪治理工程。 3.山洪灾害防治。积极推进彭山区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完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4.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完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体系和决策支撑系统,完善防汛预案,强化预案演练,加强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 |
坚持改革牵引、创新驱动,坚持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按照“建机制、激活力、强管理、优服务”的思路,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协同作用,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治理制度体系,不断释放水利发展的动力活力。
一、坚持推进水利系统改革
积极响应现代水利制度体系职能改革。水利统一管理是优化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体制保证。彭山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区水资源治理、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在体制上保证水资源的配置优化、高效利用和科学保护。通过水利系统改革,建立政府主导、社会筹资、市场运作、企业开发的水利运行机制。
二、深化价税改革
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形成机制,倒逼节约用水和水生态保护,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跨流域调水工程长效管护。一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完善农业节水工程体系、落实农田工程管护主体、创新农业用水管理方式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反映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的农业供水水价,通过水权确认、节奖超罚、财政补贴等措施,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增产、增效。力争到2025年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二是加快区域综合水价改革。建立统一水价制度,在科学分析供用水量的基础上,分地区、分行业制定统一水价。三是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并适时提高水价阶梯标准。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水资源费改税。
三、深化水管理机制改革
深化水利工程建设机制改革。创新建管模式,积极推行水利工程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制,实行专业化、社会化、法人主体多元化建设管理。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推行水利工程电子招标,完善水利工程交易平台,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机制,积极推行建管一体化。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建设新模式,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设施,推动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主体多元化。
深化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改革。建立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社会化、专业化的管护模式,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运行机制,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奖惩分明、考核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财政投资补助形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工程资产可由农户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持有和管护。创新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技术服务等水利公共服务,逐步交给市场和社会力量承担,推动水利公共服务承接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管理,建立水利工程管理台帐制度。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落实,加强水利安全监督队伍、执法装备设施和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建设,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水利行业安全发展。
五、积极探索推进水权制度建设
依法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培育和规范水权交易市场,积极探索水权交易流转方式,允许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合理用水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中的作用,使水权水市场成为解决水问题、化解水矛盾、实现可持续利用的内生动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水利工程的,可以优先获得新增水资源使用权,在保障农业用水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工农业用水水权转换机制。
六、积极探索推进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推动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区域协作机制和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生态补偿协商机制,探索水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方式及协商机制。制定和落实与水有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收费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等涉水经济活动征收水生态补偿费用,用于已破坏的河湖生态系统及地下水治理修复。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建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河、湖、库上游地区的补偿机制。
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定文化自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落实建设文化强省的要求,按照“传承文化、弘扬精神” 的思路,挖掘传承优秀蜀水文化,大力推进蜀水文化建设,加强水利宣传和水情教育,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一、加强蜀水文化建设
深入挖掘蜀水文化所孕育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标准,传承、发展、提升蜀水文化。
完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和民生水利的文化内涵,水利规划、工程设计和建设管理要融入文化元素,大力提升水环境与水工程的文化内涵和艺术品位,繁荣和发展水利文学艺术。
深入挖掘区域内的水文化遗产,从文献整编、水文化遗产普查、水文化遗产信息化管理等方面,摸清水文化遗产内容、种类和分布等情况,认真梳理水文化遗产的科学内核,提出物质和非物质的水文化遗产挖掘与保护的建设任务,切实保护和利用好各种的水文化遗产。
结合河流生态廊道、河湖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特色生态农业观光、城市河湖景观等建设内容,可按“一河(湖)一主题”提出水文化展示的建设任务。
二、加大蜀水文化宣传力度
积极开展蜀水文化公益宣传活动,建设蜀水文化教育基地,发挥水利工程、水生态文明城市、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传承发展蜀水文化的重要作用。 从宣传平台、教育基地、水文化研究等方面,围绕彭山区特色的古代水文化、近代水文化、现代水文化,提出水文化宣传与教育的建设任务。通过“六五普法、节水中国行、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普及水文化知识,增强市民的水患意识、节水意识、保护水资源、水工程和水质量以及维护河流、湖泊健康生命的意识,积极引导市民建立人水和谐的生产生活方式。
三、培育水利职工文化品格
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 新时代水利精神,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成覆盖全区水利行业的职业道德体系建设,提升水利职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培育一批具有人文情怀的蜀水文化工作队伍,促进蜀水文化建设进机关、进学校、入基层。
彭山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详见表14.1-1。
表14.1-1 区内安全保障规划的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因素 |
环境保护目标 |
水环境 |
维持和保护河流自然水环境功能;水质达到水功能区目标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 |
生态 环境 |
维持林草、森林系统水源涵养功能正常发挥;保护一定规模的珍稀濒危鱼类重要栖息地;保持重点河段河流廊道连通性;维持河流水流连续性;维持流域水土保持目标:维持自然植被现有规模及面积。 |
社会 环境 |
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改善城市生产、生活与生态供水条件;改善农田灌溉田间,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节水型社会建设。 |
彭山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范围环境敏感目标对象基本情况见表14.1-2。
表14.1-2 规划范围敏感目标基本情况表
主要生态问题 |
生态环境敏感性 |
||
Ⅰ1-3平原南部城市-农业生态功能区 |
人为活动影响较强烈,农村面源污染、地表径流水质污染严重;洪涝灾害频繁。 |
土壤侵蚀中度敏感,生境中度敏感,水环境污染极敏感,酸雨中度敏感。 |
|
Ⅰ2-6岷江下游农业生态功能区 |
森林覆盖率较低,农村面源污染较突出,河流支流污染较严重。 |
土壤侵蚀中度敏感,野生动物生境中度敏感,水环境污染极敏感,酸雨轻度敏感。 |
(一)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眉山市水功能区划》,彭山区境内主要涉及区内岷江、毛河、王店河等水系,规划功能区类型包括一级分区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以及二级分区农业用水区、工业用水区、饮用水源区、过渡区、排污控制区等。河流和水库地表水环境执行标准详见表14.2-1。
表14.2-1 彭山区各水系水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
功能区名称 |
范围 |
长度 (km) |
水质目标 |
||
一级水功能区 |
二级水功能区 |
起始断面 |
终止断面 |
||
毛河彭山保留区 |
河源 |
毛河桥 |
29 |
Ⅲ |
|
毛河彭山 开发利用区 |
毛河彭山工业、农业用水区 |
毛河桥 |
镇江 |
8.5 |
Ⅲ |
毛河东坡排污控区 |
镇江 |
太和大道 |
1.5 |
||
毛河东坡过渡区 |
太和大道 |
河口 |
3.0 |
Ⅲ |
|
王店河彭山保留区 |
河源 |
河口 |
39 |
Ⅲ |
2020年,全区主要9条河(渠)年度平均水质大幅提升,其中:红光支渠水质为Ⅱ~Ⅲ类,岷江、锦江、毛河、王店河水质为Ⅲ类,通济堰西干渠水质为Ⅲ类、湄州河、梓桐河、彭溪河为Ⅳ类。
2020年度全区主要9条河(渠)平均水质情况见表15.2-2。
表14.2-2 2020年度全区主要9条河(渠)平均水质类别表
类别 |
河流名称 |
监测断面名称 |
年度目标 |
2020年1-12月平均水质 |
与去年同期对比 |
|||||
总磷(mg/L) |
氨氮(mg/L) |
高锰酸盐指数(mg/L) |
化学需氧量(mg/L) |
水质类别 |
目标完成情况 |
|||||
市级河流 |
岷江 |
彭东交界 |
Ⅲ |
0.1233 |
0.265 |
2.492 |
7.67 |
Ⅲ |
是 |
总磷下降13.5%,氨氮下降47.5%,高锰酸盐指数下降2%,化学需氧量下降7%。 |
锦江 |
岷江汇口 |
Ⅲ |
0.137 |
0.318 |
3.15 |
10.75 |
Ⅲ |
是 |
总磷下降27.1%,氨氮下降59.3%,高锰酸盐指数下降11.7%,化学需氧量下降7.9%。 |
|
毛河 |
桥江桥 |
Ⅲ |
0.198 |
0.378 |
3.717 |
13.75 |
Ⅲ |
是 |
总磷下降22.7%,氨氮下降45.6%,高锰酸盐指数下降2.4%,化学需氧量上升8.8%。 |
|
王店河 |
彭东交界 |
Ⅲ |
0.134 |
0.269 |
3.442 |
14.17 |
Ⅲ |
是 |
总磷下降18.8%,氨氮下降21.3%,高锰酸盐指数下降20.1%,化学需氧量下降13.7%。 |
|
通济堰西干渠 |
彭东交界 |
Ⅲ |
0.193 |
0.327 |
3.2 |
12.75 |
Ⅲ |
是 |
总磷下降12.7%,氨氮下降17.2%,高锰酸盐指数下降5.2%,化学需氧量下降4.2%。 |
|
湄州河 |
彭东交界 |
Ⅲ |
0.221 |
0.393 |
3.167 |
12 |
Ⅳ |
否 |
总磷下降10.9%,氨氮下降16.2%,高锰酸盐指数下降14%,化学需氧量上升11.8%。 |
|
区级河流 |
梓桐河 |
岷江汇口 |
Ⅳ |
0.208 |
0.397 |
3.718 |
12.64 |
Ⅳ |
是 |
总磷下降15.4%,氨氮下降12.4%,高锰酸盐指数上升15.4%,化学需氧量下降38.6%。 |
彭溪河 |
岷江汇口 |
Ⅳ |
0.208 |
0.428 |
3.636 |
14.64 |
Ⅳ |
是 |
总磷下降29.5%,氨氮下降44.5%,高锰酸盐指数下降10.8%,化学需氧量下降21.3%。 |
|
红光支渠 |
红光支渠1月、3月、4月、7月、9月、10月断流,2月、8月水质达到Ⅱ类,5月、6月、11月水质为Ⅲ类。 |
备注:1、水质类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以上数据来源于眉山市彭山区生态环境局。
目前,规划范围内的主要环境问题有:
1.水资源管理方面
部分镇(街道)对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认识不到位,水资源管理政策宣传不到位,技术力量薄弱,需加强人员配置、加大培训力度,以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日常开展。
2.水土保持方面
由于规划区自然环境、水文、地理条件以及人为活动影响,导致规划区水土流失危害十分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大,类型多样,分布广、危害重。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有乱采乱挖之现象,忽视环境保护,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加之不合理的开荒造林以及重造林、轻管理的情况仍然存在,从而形成了天然林不断减少,造林成活率不高的局面,加剧了土壤侵蚀。
三、规划工程涉及生态红线情况
经初步识别,本次规划的防汛提升提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引水工程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均占压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其他生态生态保护红线。
四、规划分析
本次“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根据规划水平年的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和要求,按照统筹发展的原则,协调防洪减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协调各行业区域规划,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管理和防治水害的总体构架。本次规划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四川“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总体要求。
各工程之间既有互补性、协调性,也存在叠加影响性。水土保持规划和水资源配置规划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具有较好的互补性;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可防止开发建设项目产生水土流失、控制流域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水资源配置规划主要采取的是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管理的软措施,实施对库区点污染源、面污染源的控制,有利于水环境敏感区的保护,促进流域水环境良性循环,有利于水资源持续利用和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防洪规划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影响,对水生生物影响存在叠加性。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剧区内土地资源承载的压力,重大水生态修复与治理的实施将进一步影响水生生物的多样性。
本规划从开展工作开始,环评工作就参与其中,在流域综合规划的工程布局上,将环境影响作为一项重要的因素来考虑,充分考虑水库、堤防工程和引水工程对区域的环境影响,通过环评工作的早期介入,对协调本次综合规划与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本次综合规划过程中,环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规划方案的拟定提出了环境保护的建议与要求:
1.在水库开发任务的拟定过程中,对规划的水库大多提出了综合利用要求,并考虑防洪、发电、供水等综合利用并重。环评介入后,结合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以及本次综合规划的主要目标,对工程的开发任务提出以防洪为主,适当兼顾其他综合利用,尽量控制水库工程的规模,以凸显水库的防洪作用和地位。同时,针对涉及水生态环境敏感区的规划项目,建议下阶段应结合珍稀、特有保护动物、鱼类需要,进一步研究其开发任务。本次规划予以采纳。
2.在水库正常蓄水位的拟定上,最初由于考虑防洪、发电、供水等综合利用并重,淹没损失及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环评介入后,要求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淹没影响和规划水库涉及区域的镇(街道)、集中居民区以及成片耕地的淹没影响。
3.由于水库的实施,将造成坝下河段水量有所减少,规划环评介入后,要求下泄生态基流,以满足和减缓下游景观及水生态的影响。
本次彭山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通过环评工作的早期介入,从决策源头预防、减轻了对区域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不利影响,使规划方案不断优化,在规划项目的布局、开发任务及规模的拟定上,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环境可行性,有利于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应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或消除对环境的影响,落实“三同时”管理制度,坚持“三先三后”原则。对于有人饮任务工程,应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和核定工作,实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二)生态保护措施
在规划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具体项目实施时,慎重、合理选择各类工程的选址、施工临时占地,减少资源占用。减轻对河岸耕地资源影响和植被破坏,对于新续建水库应充分论证下泄生态流量的要求,保障下游生态需水,制定科学调度方案,保护彭山区重要、脆弱的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如涉及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要遵守相关管理和保护条例的规定。
(三)环境监测
由于工程的实施,将对工程影响范围内河流水质、水生生态、陆生生态、土壤等产生不同程度影响,为科学评估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需对上述环境因子进行现状监测,应合理布置监测断面、选取监测内容、确定监测时间与频次。
(一)评价结论
本规划实施后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彭山区防洪能力;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大幅度提高流域灌溉及供水能力,满足域内生活生产用水需要。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有利于流域地区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因此,本规划综合效益非常显著,不仅能促进本地区社会、经济繁荣,并且对长江上游流域的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规划的工程均属于非污染开发建设项目,但工程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有些影响是无法避免的,是为了彭山区、眉山市乃至四川省整体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必须付出的代价;有些影响是可以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小的。
规划项目对水质的影响主要是使库区水体扩散能力降低、深层水体溶解氧含量低;汛期可能使坝下河段含沙量升高;水库运行可能引起局部库湾污染问题应引起重视。
工程施工应注意对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施工引起的噪声污染、弃渣处置、新增水土流失问题,是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对不同的工程,这些影响的程度与范围不尽相同,并随施工结束,影响也将消失。
规划的实施,将产生巨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不仅促进地区经济繁荣,同时,它将对我国实施21世纪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本规划对环境以有利影响为主,不利影响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可得到不同程度的减免。从环境角度评价,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建议
1.生态流量
本规划阶段下泄生态流量按坝址处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来确定下泄流量。下泄流量的大小应结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社会总体用水水平具体确定,下泄的生态流量即满足减水河段生态环境用水需求,又要满足河湖生态水量(流量)保障的目标要求,同时又不致造成水力资源的浪费。
2.鉴于目前彭山区水环境容量有限,随着流域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应适当的调整流域农业产业结构、节约水资源量、预留部分水环境容量,以适应今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3.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角度出发,开展水库的开发建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研究;研究工程建设施工中保护鱼类资源的可行性措施。
4.加强水土保持,保护生态环境。在工程各阶段,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按有关要求编制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设计,确保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得到最大程度的减免。
5.加强库区水质保护和管理。必须加强库区水质保护和管理工作,严格按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进行管理,将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水域纳污能力范围之内,实现水环境良性循环,保证水功能的持续利用。
6.下阶段应在项目建设范围内进行文物古迹普查、鉴定工作,认真做好文物古迹保护工作。
7.下阶段对重要和敏感性的环境问题应进行专题研究与评价;并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专项环境保护设计,最大限度地减轻工程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十四五”时期,水利建设任务重、投资强度大、管理要求高、改革难度大。为推动规划顺利实施,需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保障规划目标任务完成。
一、强化法制保障
贯彻落实水利法律法规,改进完善水利政策,落实水利基础地位;加强水利综合执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通过依法治水和依法管水的有机结合,逐步形成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良性运行的体制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深刻理解加快水利发展对保障彭山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适应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在谋划思路、制定规划、工作布局上,要把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工作优先部署,投入重点保障,政策明显倾斜。要根据“十四五”水利发展要求,分解水利发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列入年度重点督查和责任考核事项。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将政策落实、资金筹措等情况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实行问责制。
三、落实目标责任
水安全保障系统复杂,综合性强,是多领域、多部门的共同责任,需分工负责,共同推进。发改、财政、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政府领导下,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组织落实好水利建设投资、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移民安置等有关工作,落实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区水利局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加强行业管理,做好规划落实和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区发改局加强规划协调,推动水利建设项目的落实;区财政局落实财政资金支持措施,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完成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依法划定工作,优先保障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用地,足额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的水利配套设施资金;区林业和园林中心优先办理林地审核意见,对农村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用地及时给予保障;彭山生态环境局加大对水资源保护、开发和污水处理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区农业农村局加快推进旱作节水示范区建设,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区电力公司对用于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的取水、提水用电要给予电价优惠;其他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大对水利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监察、审计部门加强对水利资金的监管和审计。
四、深化前期工作
要认真履行建设程序,逐项扎实做好《规划》各项目前期工作,妥善解决好工程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移民征地、区域水量分配、利益协调等问题,合理确定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储备,科学有序实施。项目单位和项目所属地方政府要保证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建立《规划》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加快推进省内工程彭山区长征渠支渠配套输配水工程、彭山区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
五、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预算对水利的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的资金支持,增加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切实加大地方债券用于水利建设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中水利基本建设的比重。
足额提取征收水利资金。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各级财政分成的水资源费全部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做到应收尽收。
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建立健全水利融资担保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为水利贷款提供担保。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增加农田水利建设信贷资金投入。
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投入和社会融资为补充的水利投融资体制。采取转让、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盘活变现国有水利资产,吸引社会资本,促进水利国有资本滚动发展规划的项目按期完成,需要加大资金投入。
六、凝聚社会力量
加大水情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和亲水、护水意识,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发展热情,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定时利用多种公共媒介公布规划实施情况及重大工程建设情况,提高公众知情权和决策透明度。推进公众参与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价格听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提高公众参与度。
七、强化项目推进
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将水资源论证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工业园区规划、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等涉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加强项目用地、资金筹措、生态环境、技术经济、征迁等重大问题研究论证,综合研判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水利工程建设科学决策。相关部门要依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具体工程、具体内容、具体措施和具体时序安排,切实增强规划的执行力与约束力。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行政审批、项目用地、规划选址、考核奖惩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八、严格监测评估
加强规划目标指标实施进展监测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分析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及建议。
九、深入宣传引导
水利部门要加大全区水情的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全区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护水意识和水生态文明意识,增强水安全保障的责任担当。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水利改革发展。建立水利规划、前期及建设等各环节社会公众有效参与实施机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水旱灾害、重大水污染等突发事件社会预警和应急制度,明确各类预案群众响应机制,增强全社会应对水危机和风险的能力。要注重培育和宣传工作开展得好的部门(单位),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举措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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