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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索引号:00859428-8/2017-0001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水务局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04-0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彭安办〔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水利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水利行业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监管,针对当前建设工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深基坑、高边坡、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垮塌和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水利行业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重点及责任落实

(一)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在建水利工程及水利工程设施。

(二)整治重点

在所有水利工程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点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整治。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的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检查小组(分组情况详见眉彭发〔2017〕13号文),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及落实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6.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0.对施工现场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1.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明确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局长柴洪军同志担任全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负责人;已建成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由分组组长各自负责;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按照分管领导分工职责,副局长魏兴儒同志为龚家堰水库扩建工程及节水型社会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副局长张明哲同志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总工程师何春林同志为供排水工程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防办主任张春祥同志为河道治理及堤防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各下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主要领导为本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为3月—6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要充分认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危机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认真开展自查自整,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隐患不漏查,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限时整改。

(二)加强督导检查,强化隐患整治。

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建设施工项目的督导检查,以严防易发生群死群伤和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强对高边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机、塔带机、模板、脚手架、仓库等重点设备和作业环节的督导检查;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造册、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间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效果。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

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认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隐患。

联系人:刘巍,联系电话:3763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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