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水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安全意识及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采取分类分级方式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监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从业人员、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切实提高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水务系统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水利安全监管知识、隐患排查、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监管执法、职业健康监管知识等培训,强化监管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依法监管水平。
(二)组织局机关全体水利干部培训《安全生产法》、《四川水利安全生产条例》等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知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
(三)组织救援队伍和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开展水利设施运行安全等专题培训,使其了解各自职责、信息报送程序、所在岗位应急措施等关键要素,做到内化于意识、外化于行动,构建起各司其职的安全教育工作格局,着力实现“零距离、零盲区、零外行、零违章”目标。
(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区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联合市水务局、区安监局、防办、公安、卫生、气象等部门开展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以月促年,强化宣传效果,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培训时间
2017年4月,开展水务系统安监人员和干部职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监管业务等内容。2017年6月,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救援队伍和水利从业人员具体操作、应急救援等应知应会知识培训,以“四会”(会监督、会检查、会执法、会服务)为标准,重点安排实践性、针对性较强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应急救援处理等宣传教育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好各自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同时要积极组织、督促参培人员按时参加相应的培训,严格培训管理。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人员、岗位、操作设备变动时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减少“三违”现象发生。
(三)相关企业要将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加大教育培训投入,落实培训时间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局相关科室要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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