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依据 |
实施基本情况 |
行使层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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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 |
效力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乡级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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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申请人有无犯罪记录证明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38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考试或者申请执业核准:(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
司法行政部门 |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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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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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被开除公职或被开出公职已满五年的证明 |
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许可 |
《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 《基础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八条第二款 |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
司法行政部门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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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记录证明 |
申请公证员执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二)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
法律 |
司法行政部门 |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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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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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有三年以上法律职业经历的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正法》第十八条 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10条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审查意见,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报请审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应当同时提交相应的经历证明。 |
法律、部门规章 |
司法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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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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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证明,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证明和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10年的经历及职务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正法》第十九条 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第11条 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考核意见,逐级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 报请审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四)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证明,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证明和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10年的经历及职务证明。 |
法律、部门规章 |
司法行政部门 |
原工作单位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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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原所在公证机构出具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
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
法律 |
司法行政部门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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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年度财务审计证明 |
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
法律、部门规章 |
司法行政部门 |
会计事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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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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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年度内被获准的重大变更事项证明 |
法律、部门规章 |
司法行政部门 |
司法行政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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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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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立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等基金的证明 |
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
法律、部门规章 |
司法行政部门 |
保险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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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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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罚的证明 |
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
法律、部门规章 |
司法行政部门 |
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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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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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为聘用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证明 |
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
法律、部门规章 |
司法行政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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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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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 |
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
法律、部门规章 |
司法行政部门 |
司法行政部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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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 |
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第十六条 |
法律、部门规章 |
司法行政部门 |
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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