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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任人民陪审员递补人员的公示

  • 索引号:00859421/2019-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关于拟任人民陪审员递补人员的公示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3-15

由于第一批拟任人民陪审员赵某因参与赌博被取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以及彭山区司法局、彭山区人民法院、彭山区公安分局关于《彭山区2018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的有关规定,我们进行了递补抽选,拟确定郑秀芬同志为人民陪审员,现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3月14日-3月20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彭山区司法局、彭山区人民法院、彭山区公安局实名举报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举报电话:028--37621360

附件:彭山区拟任人民陪审员递补名单

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

眉山市彭山区公安分局

2019年3月1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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