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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活动的实施方案

  • 索引号:00859421/2018-0001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活动的实施方案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8-04-11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股、室:

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依法治区和深化平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实现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的目标,进一步组织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形成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局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三项重点工作为核心,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以促进我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总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层股,由廖红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各司法所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各司法所要成立专门的创建小组,研究具体措施,全面贯彻落实相应的创建措施,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切实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和公共安全的安全感。

(三)完善提质阶段(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各司法所要查找薄弱环节,限时整改,重点督查平安建设群众知晓情况、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特殊人群管理情况,确保问题解决到位、特殊人群管控到位。

(四)巩固迎检阶段(2020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各司法所要积极配合区综治办完成争创“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申报迎检准备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阶段交办的事项,巩固创建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化管控,定期排查、更新在册档案信息,确保管得住、能转化,从而降低再犯罪率。要建立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运行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对生活困难的人员要开展帮扶救助工作。要广泛动员吸收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公益组织作用,共同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工作。

(二)加强公民道德和法治教育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养。认真实施依法治区战略,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措施。健全国家安全人民防线组织网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切实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继续坚持调解跟着矛盾走,着力推进调解工作“六化”建设和调解组织“八进”。今年要完成调解组织派驻公安派出所建立率达100%,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等热点领域调委会建立率达100%,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随手调”制度建立率达100%。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与信访维稳工作的经常性沟通协作,对排查出可能演化为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互通信息,及时协调责任部门介入,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发生。

五、工作要求

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细化措施,确保各阶段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局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督促指导各司法所开展好工作。

附件: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

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熊志红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高其平班子成员、副局长

陈建华班子成员、副局长

江山班子成员、人调中心专职副主任

吴正维班子成员、政工科科长

成员:谢黎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队长

杨琳琳办公室主任

徐莉法援股股长

刘斌法宣股股长

廖红英基层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层股,由廖红英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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