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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关于成立“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00859421/2017-00024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关于成立“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领导小组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08-10

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文件

眉彭司〔2017〕22号

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

关于成立“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科股室:

为确保局“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政法主题活动的深入推进,抓出成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领导小组,局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分别负责,加强对联系点的领导和指导。

一、 工作机构

组 长:

熊志红 党组书记、局 长(负责活动的全面开展)。

副组长:

高其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联系司法所、法律服务所)。

陈建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联系公证处、律师事务所)。

江 山 党组成员、人调中心副主任(联系局机关)

吴正维 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成 员:

王美琴 政工科副科长

杨琳琳 办公室主任

刘 斌 法宣股股长

谢 黎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队长

罗 红 公律股股长

徐 莉 法律援助股股长

廖红英 基层股副股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由吴正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此项活动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的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检查、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搜集上报相关材料和信息。

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

2017年8月9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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