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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00859421/2017-000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
  • 名 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7-06-19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

近年来,省厅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依托政法专网建设了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依托省级政务云搭建了全省统一的办公办案工作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切实提高了我省司法行政信息化水平。但从目前运行情况看,还存在网络没有全覆盖、业务系统应用水平低等问题。为适应大数据及“互联网+智能”的发展形势,全面推进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网络互联互通、业务联动、数据共享,提升司法行政信息管理与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经厅领导同意,现结合贯彻落实四川省司法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智慧司法”战略合作协议》和《关于落实〈“智慧司法”战略合作协议〉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是事关我省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尤其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定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成立专门的信息化领导机构,专门领导牵头、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工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重视支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重大问题。

二、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础业务网络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积极组织开展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以及机关内部局域网改造工作并在5月底前完成。原则上,市级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出口带宽达到100M以上,县级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出口带宽达到50M以上,司法所电子政务外网带宽达到20M以上。各市(州)司法局自2017年5月1日起,每月5日前向省厅汇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全部完成的只需报送一次)。各市(州)司法局应加强指导辖区内司法所开展相关工作,优先按照《智慧司法战略合作协议指导意见》中的要求依托各级电信分公司采用专线专用的方式接入电子政务外网,也可通过联系地方网格化管理办公室(中心)的资源专线就近接入电子政务外网,但带宽必须满足工作需求。因特殊情况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确有困难的,向省厅信息办报备后由省厅统一采用VPN方式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按时完成本地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建设工作,实现司法行政系统网络提速、带宽提升、质量提高、服务提档。

(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按照司法部视频会议的相关要求,要将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延伸到县级司法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紧完善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因办公场所搬迁暂时没有建设的,搬迁后应及时配套相关硬件,抓紧接入全省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已建成的单位要按照省厅下发的视频会议建设方案相关要求对会议室进行整改、规范操作,并加强视频会议系统的运维保障,确保每次视频会议及联调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

(一)继续推进业务系统的开发应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业务系统软件的开发完善和推广工作,尤其要重视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三大办案系统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应用。认真学习《四川省司法厅关于2016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司法办发〔2016〕209号)精神,采取多种办法,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落实相关配套硬件设备的采购。

(二)加快实施业务系统的本地化。各市(州)司法局要重点加强办公OA系统本地化及其他系统完善工作,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认真梳理本地化需求,对照需求逐一修改完善OA系统和内网网站各个功能模块。要全面跟踪了解业务系统试点、开发情况,组织本地区人员开展全员培训,为熟练掌握业务系统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范奠定基础。

(三)加强“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的推广使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狠抓业务系统的应用,积极推广使用“四川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和“四川省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今年内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办案,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水平。要充分应用司法行政工作平台,实现案件化流程管理,真正发挥信息化对于提升工作效率和强化责任监管的有效作用;积极配合省厅相关业务处室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数据,确保法律服务质量。要利用信息化建设平台,加强对内对外的联络与宣传,展示司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安全体系建设

(一)加强基础网络安全建设。各市(州)司法局在接入业务网络的同时要同步做好网络安全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互联网与电子政务外网之间逻辑隔离、其余各网络之间物理隔离的要求整改完善本单位的局域网建设,购置必需的网络安全硬件设备,加强基础网络设施的安全运维保障。

(二)加强应用安全建设。在各个业务系统的使用过程中,要加强对本单位计算机终端的安全管理和病毒防治;各级系统管理员应合理分配业务系统使用权限,业务操作人员要按照规范使用业务系统,并加强对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建立身份认证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信息系统的安全运维管理,省厅今年将建设全省统一的身份认证系统,各市(州)司法局要积极配合做好各地分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身份认证管理。

五、加强信息化工作督查督办

(一)建立季度考评机制。从今年开始,省厅将每季度对各市(州)司法局信息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其中电子政务外网覆盖、OA办公和业务系统推广使用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考核内容。各市(州)司法局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和工作开展,积极落实考评工作。

(二)建立上网应用半月通报机制。从4月1日开始,省厅每半月开展一次对各市(州)司法行政单位的信息化工作问题通报,在系统内部进行公示,促进各地问题的整改和信息化建设的提速。各市(州)司法局应当比照省厅做法在本辖区内开展通报和督导工作。

六、加强信息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一)充实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信息化建设的需求,物色、培养和充实既懂技术,又懂业务,善于管理,勤奋敬业的复合型人才。要注重整合现有技术人员资源,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尽快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条件的,要成立相应的技术部门,负责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善于依托外部技术力量,建立应用软件运维外包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本地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无法满足应用维护需求的实际,与开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实行由公司派驻维护人员负责解决本辖区内两级司法行政机关OA系统本地化应用软件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培训技术支撑工作确保本地信息化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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