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 | 文件 |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 |
眉山市彭山区网格化服务中心 |
眉彭司〔2016〕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综治办、司法所、网格化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联系服务群众,帮教好服务好特殊人群,经研究,决定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对接区司法局依法治理工作,发动网格员全员参与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服务管理。现形成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区、乡(镇)、村(社区)三级网格平台联网对接区司法局及下属基层司法所,资源共享、人力共享、信息共享、情报互通、工作互动、优势互补,合力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服务管理与监控,促进司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同推进、同深化、同双赢、同创高新。日常工作由乡镇政法书记综合协调。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
区网格中心管辖的三级网格平台及网格员融入依法治理工作,发挥网格平台的信息监管和网格员队伍的服务帮教作用,从基础工作上保障、助推、促进依法治理。区司法局、司法所将依法治理工作融入到网格化建设之中同部署、同监管、同防治、同检查;司法所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加入网格环节,工作人员负责协助配合网格员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及内容如下:
(一)社区矫正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教育和监管。
网格管理站点及网格员协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教育和监管:
1、接收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报到后,必须到村(社区)网格员处报到,网格员及时接收、登记并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日常监管。
2、信息录入。依托网格化信息服务平台,网格员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管理系统、核查比对后及时上传上级管理终端。网格员要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家庭人员及基本情况、帮教人员构成情况、目前生活情况”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更新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日常监管。网格员结合“网格化”的规定和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把“服务帮教社区服刑人员”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有针对性地掌握了解情况和开展相应工作。(1)网格员每月随机摸排走访社区服刑人员,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防止重新犯罪和脱管、漏管。(2)网格员每月参与社区服刑人员“月点验”工作。(3)网格员要以网格事件信息的方式,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走访、服务情况向上反馈,遇有重要、突发情况立即上报,并以此作为考核印证自己网格工作的重要依据。
4、跟踪服务。网格员要及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接,建立日常信息情报发现、上传、报送机制,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司法所、乡镇网格中心、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报告。司法所要经常性开展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和必要的面对面、点对点指导,引导网格员掌握工作方法和要领,学会服务监管、分析研判和开展后续服务,共同配合做好服务管理。
5、分析研处。司法局牵头要定期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司法所对网格员发现和上报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处理,必要时需到现场协调处理,涉法涉诉的由司法所人员依法处置。各级网格管理站点要结合工作例会,及时对网格员开展工作情况、收集掌握信息、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研判比对,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措施,不断加强服务管理。
(二)安置帮教工作
司法所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回归安置、教育帮助、日常监督工作。
网格员辅助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教育、帮助、日常监督:
1、人员信息核实。司法所将正在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共享给乡镇网格中心,乡镇网格中心联络网格员对信息进行核实反馈。
2、日常工作。随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动态情况,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帮助其重新做人,在生产、生活、思想上早日达到正常状态,回归社会。有异常情况及时报送司法所、乡镇网格中心、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处置。
(三)法制宣传
发挥网格服务队伍优势,把网格员作为基层法制宣传的主力军,发动每个网格、每名网格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普法学法、教育引导,延伸普法教育到乡镇村社每个角落,形成良好工作氛围,共同营造“和谐、文明、法制、平安”社会环境。
(四)人民调解
司法所主要负责人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导调解、依法处置,做好统计报批。涉及网格员参与的调解纳入补贴范围。
网格员参与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基础工作。
三、考核奖惩
将网格员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的内容纳入依法治理工作年终进行考核。乡镇网格中心及其网格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情况,双向征求区司法局、区网格中心意见。对工作积极,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对工作懈怠,任务落实不到位的给予批评、处罚;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工作责任,失职、渎职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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