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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00859419-X/2019-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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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 称: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19-06-03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东坡区、彭山区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类非公有制组织: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全市农业系列、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    

(二)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市本级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组织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    

(三)东坡区、彭山区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组织中级职称申报人员。    

申报人员应为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及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属于评审范围和对象。    

二、评审条件    

(一)任职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评价标准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水平、能力等基本任职条件。非公有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按川人社办发〔2015〕2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相应行业评审有另行规定和其他要求的从其规定。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1.在乡镇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在乡镇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2.专业技术人员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中级职称。3.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中级职称。    

相关政策文件可在“眉山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网”(以下简称“眉山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meishan.scjxjypx.com)    

“政策文件”栏查询。    

(二)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要求。    

(三)年度考核。在规定的任职年限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等次。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四)继续教育。主要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习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眉山继续教育网”上参加在线学习,考试合格后打印证书;专业科目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各类培训机构等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学习,学习情况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做好登记。    

三、面试答辩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    

1.眉山市农业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眉山市综合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和对象(见附件1)。    

2.破格申报人员。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聘(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但须参加答辩。已重新制定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的水利、群文、艺术、自然科学等系列,按重新制定的破格推荐条件破格申报评审;暂未重新制定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的系列,按《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等相关规定破格申报评审。    

3.具备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人员(非公有制组织申报人员除外)。    

4.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答辩有关事宜由市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5.评委会及专业组根据评审需要要求答辩的其他人员。    

(二)答辩主要结合申报人员所从事工作,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    

(三)答辩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答辩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提交评委会评审;答辩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答辩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待评审前由评委会组建部门另行通知(见附件1)。    

四、申报时间    

评审材料申报时间见《眉山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表》(附件1),评审工作原则上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申报材料    

评审材料的具体要求见《眉山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2),有关申报材料表格可在“眉山继续教育网”“资料下载”栏进行下载。    

六、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供评审申报材料。    

(二)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员的拟评职务、基本情况、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及聘(任)期考核情况等。    

(三)组织审查。申报材料按管理权限需经所在单位(组织)、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逐级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    

(四)材料报送。申报材料报相应的评委会办公室(附件1)。    

七、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每人次320元(其中含答辩费80元);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    

八、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明确领导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释、资格审核、申报服务等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申报单位、评委会办公室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人员各类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申报人员任职资历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    

(四)评审任职文件印发后,所在单位(组织)应在15天内到各评委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归档(个人档案和所在单位各存1份)。    

附件:1.眉山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表    

2.眉山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    

眉山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表    

评委会名称    

委托组    

建部门    

评审范围和对象    

材料收    

集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眉山市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市人社局    

从事化工、食品、机械、机电、电气、冶金、材料、交通运输、林业、质检、电子信息、水利、水电、水土保持、供排水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7月1日至    

8月30日    

周 杰    

38168532    

眉山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市住建局    

从事建筑、规划、环保、园林、市政、机电安装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7月1日至    

8月30日    

陈 东    

38195955    

眉山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    

眉山市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评审委员会    

市教体局    

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各类体育学校(业余体校)教练员    

9月2日至    

10月18日    

李学辉    

38195246    

眉山市农业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市农业农村局    

从事农艺、农机、水产、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7月1日至    

8月30日    

邱钰净    

38195619    

眉山市综合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市人社局    

从事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档案、新闻、艺术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7月1日至    

8月30日    

周 杰    

38168532    

附件2    

眉山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眉山市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保证评审质量,特制定本规范。请各申报人员及单位严格按照本规范要求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空白表以申报中级职称作为模板,如果申报高级或初级职称,请自行将空白表中的“中级”改为“高级”或“初级”。申报评审专业请参照《常用评审专业目录汇编》中的专业名称规范填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表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各项内容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无内容时填“无”)。

(二)评审综合材料一式一份。相关材料如下:

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附表2)。答辩人员须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答辩情况栏注明“答辩”二字,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还须注明“破格”二字。

2.《眉山市2019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名册》及Excel电子文档(附表3)。    

3.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附表4)。    

4.破格、答辩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仅限破格、答辩申报人员,附表5)。    

5.学历学位依据。申报人员根据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作为学历学位认定的依据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编号。2002届(含2002届)以后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由同级人事(职改)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分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放入申报材料档案袋内。    

(2)用人单位学历学位审查依据。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学信网、学位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6.职称证书或任职通知文件或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或聘任证明。    

7.规定任职年限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8.规定任职年限以来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证书、专业科目登记证书复印件。    

9.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主要包括聘(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公章

10.公示及公示无异议证明材料。    

11.业绩证明材料。申报人员可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或多项,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之一。    

(1)个人工作总结(必须提供)。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字数在3000字左右)。内容主要包括聘(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工作业绩(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发明专利、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奖励情况等)、实际贡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发明专利、成果鉴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教学教案等;    

(3)获奖证书、文件;    

(4)个人代表作(调研文章、学术报告、创作作品、发表论文、著作等);    

(5)其他相关材料。    

12.各行业评审要求的其他材料。    

评审综合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均需所在单位(组织)和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公章。有行业评审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材料装订    

(一)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材料装订须整齐、牢固,防止脱页。特别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要装订牢固,单独装订成册

(二)评审综合材料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附表2)顺序装订成册,要有封面、目录和页码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评审综合材料》统一放入档案袋内,并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附表2)复印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三、材料下载    

有关申报材料及附表1-5可在“眉山继续教育网”(http://meishan.scjxjypx.com)“资料下载”栏进行下载。    

附表: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    

3.眉山市2019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名册    

4.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5.破格、答辩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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