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文件规定“做好见习单位动态管理,定期跟进见习开展情况,对超过一年未提供见习岗位、未开展见习活动的及时清退。”我区彭山区川娃子食品厂、彭山区三人行孵化园、眉山市硕仙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四川思念食品有限公司4家见习基地2020年未提供见习岗位、未开展见习活动,我中心根据文件要求予以清退。
特此公示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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