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原彭山碱厂职工刘献科基本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现按要求对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眉山市人社局审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28-37612125。
眉山市彭山区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申报提前退休公示名单(1人)
单 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种/类别 |
需从事年限 |
原彭山碱厂 |
刘献科 |
男 |
1970.03 |
化验包装有毒有害 |
8年以上 |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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