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19号)有关文件的通知,四川省烟草公司眉山市公司彭山分公司、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审核,四川省烟草公司眉山市公司彭山分公司、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符合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条件,现将其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不实,举报电话:028-37611128,028-37610828。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2023年度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第一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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