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人社办发〔2022〕28号文件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11号)有关问题的通知,眉山圣丹双福大药房、四川彭山万通达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企业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经审核,眉山圣丹双福大药房、四川彭山万通达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企业符合申请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条件,现将其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不实,举报电话:37611128,37610828。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2022年度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第一批)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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