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政策文件

关于收回陈国良等五人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公告

  • 索引号:1495410037/rlzyhshbzj/2022-0019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rlzyhshbzj
  • 名 称:关于收回陈国良等五人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公告
  • 公文时效:
  • 发布日期:2022-09-13

陈国良、汪中平、陈茂阳、罗秀芳、何夕德:

经查,您领取眉山市彭山区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已重新就业,不符合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以及《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我中心决定依法撤销您的失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并责令您限期退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因您的联系地址失效无法完成邮寄送达,现我中心依法对您公告送达《收回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收回陈国良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2、《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收回汪中平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3、《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收回陈茂阳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4、《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收回罗秀芳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5、《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关于收回何夕德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附件1-5.wp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