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丰镇设置下列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政策研究、督促检查、党务政 务公开、机要保密、国家安全、文秘信调、对外宣传、档案管理、 绩效考核、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镇人大相关工作。协调政协委员在镇的活动。牵头负责区级派驻机构和执法下沉人员日常管理和相关考核。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法工作、法治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党管武装等工作。领导基层治理,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支持本行政区域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宅基地管理办公 室、统计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统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调整等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治理、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等相关工作。协助负责农村能源开发利用节约、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种子管理和农药使用指导、服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四)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扫黄打非”网格化管理、家庭暴力预防、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乡村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负责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协助负责抗旱救灾、防洪抢险、动物防疫等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河安全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及渡口管理)、农村公路运输及客运站安全监管、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负责食品“三小”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幼儿园安全监管、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等工作。依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综合
行政执法力量。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卫生健康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全民健身、老年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残疾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管理、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农民工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协助负责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社会救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就业创业、劳动争议调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监督管理、文物安全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日常监管等工作。协助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协商。管理相关社区社会组织。协助负责村务监督、村务公开的监督指导等工作。协助负责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相关职责,统筹协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
(六)城乡建设管理和自然资源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管理、耕地保护、村镇建设管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相关审核批准、土地权属调处、林业承包、流转及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参与土地调查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负责森林防护、防沙治沙、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乡村公路绿化和植树造林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和隐患排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网格化环境监管排查、发现、制止和上报、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污染事故应急等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治相关工作,协助负责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污染源普查等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协助负责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高速公路沿线相关事项管理、河道管理、河道采砂管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及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村镇供水管理、退耕还林工程管理、湿地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植物紧急防疫、野生动物保护等工作。
(七)财政所。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及执行、财务审计、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政府财务年报等工作。指导村(社区)财务工作。
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依法依规依章程履职。
二、直属事业机构
(一)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便民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益一类。其主要职责:承担企业和群众的便民服务、代办业务、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退役军人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二)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宣传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公益一类。其主要职责:承担乡村振兴保障性事务、脱贫攻坚、农业综合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文化广播及推进旅游事业发展等综合性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技、农机、农村能源、畜牧、水利、农村经济统计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公益一类。其主要职责:承担环境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等服务保障工作。
(四)眉山市彭山区黄丰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益一类。其主要职责:承担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服务等综合性服务保障工作。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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