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凤鸣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
2.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法维稳、法治建设、对外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保密、党管武装等工作。领导本辖区工作,支持和保证人大工委、街道办事处、纪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街道的活动。
3. 讨论决定加强党的建设、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动员社会参与、指导社区自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对涉及街道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4.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机关党建、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等基层党建工作,承担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等工作。
5.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任免、考核和监督。指挥调度和管理考核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人才工作。
6. 领导基层社会治理,负责基层治理的牵头统筹、组织协调、督导落实等职责,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格局。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凤鸣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决策部署。
2. 统筹辖区发展。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和营商环境,稳定居民收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3. 实施公共管理。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促进城市有机更新,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4. 组织公共服务。依权限履行教育和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险等方面职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助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
5. 维护公共安全。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协助负责抗旱救灾、动物防疫等工作。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力量。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
6. 指导社区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协商。推进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凤鸣街道设置下列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政策研究、督促检查、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国家安全、文秘信调、对外宣传、档案管理、绩效考核、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机关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街道的活动。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政法工作、法治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领导基层治理,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支持辖区内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宅基地管理办公室、统计办公室)。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区域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和营商环境,稳定居民收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扶贫开发、永久基本农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等农业农村相关工作,依涉农工作实际承担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统计工作。承担经济发展其他相关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卫生健康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全民健身、老年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残疾人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城乡特困人员供养管理、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农民工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协助负责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社会救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创业、劳动争议调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监督管理、文物安全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日常监管等工作。协助负责兵役和民兵工作。承担社会事务其他相关工作。
(五)社区建设办公室。指导社区自治,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组织城乡社区协商。管理相关社区社会组织。协助负责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相关职责,统筹协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社区建设其他相关工作。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扫黄打非”网格化管理、家庭暴力预防、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乡村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渡口管理、农村公路运输及客运站安全监管、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协助负责食品“三小”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幼儿园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负责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协助负责抗旱救灾、动物防疫等工作。依权限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承担社会治理其他相关工作。
(七)城乡建设管理和自然资源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推进城市有机更新、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参与土地调查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依权限承担农村宅基地规划和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和隐患排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网格化环境监管排查、发现、制止、上报等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治相关工作,协助负责大气污染防治、污染源普查,统筹推进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协助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等相关工作。承担城乡建设管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其他相关工作。
(八)财政所。贯彻执行财政法律、法规,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及执行、财务审计、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政府财务年报等工作。指导村(社区)财务监督管理、财务审计工作。承担财政资金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街道人大工委、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等机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依法依规依章程履职。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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