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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起草或组织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中央、省、市发送区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转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五、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安排部署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区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和政府机关服务。

七、牵头办理民生实事和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八、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项目的可行性审定、督促检查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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