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人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与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固定资产及其他物资物品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综合审批一股。负责划转的商事登记和投资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联系对接上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资料归档。负责服务对象的业务咨询工作。负责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情况。
(三)综合审批二股。负责划转的其他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负责联系对接上级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资料归档。负责服务对象的业务咨询工作。负责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情况。
(四)审改法规股。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职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区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负责处理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优化,编制全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规范。负责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法律事务。
(五)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做好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牵头工作,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对区党务政务服务大厅和部门其他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指导园区的政务服务业务工作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牵头处理政务服务行为投诉,负责政务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和政务服务相关投诉的受理和办理。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等相关事务。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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