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研究制定涉及信访工作的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
(三)综合协调、指导、考核全区信访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信访工作。
(四)负责汇集分析社情民意,综合研判信访事项,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信访群众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五)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和网上留言,接待群众来访。
(六)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向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检查督促信访事项的办理。
(七)负责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区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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